全柴动力(60021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柴动力”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2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全柴动力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67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年 0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84.4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965.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4,034.2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08月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8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175.96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2,257.4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688.1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20.96万元;手续费 3.10万元;实现累计投资收益 1,422.10万元;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30.1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合计为8,740.85万元。 2023年度,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943.75万元,支付手续费 0.70万元,实现投资收益 369.56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95.9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6,653.8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7,142.51万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期金额,为不影响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510号)。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9,175.96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3日披露的公告“临 2021-045”。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三)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 14,272.56万元。其中,2021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2,468.39万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 7,242.57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 4,561.6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期金额,为不影响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按实际调整为9,034.21万元,并一次性自募集资金专露的公告“临2021-044”。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 10月 29日召开的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 11月 15日召开的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情形。 (六)部分募集资金销户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按规定使用完毕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9210078801100002241)不再使用,为便于管理,2021年12月24日,公司将其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利息结余20.9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公告“临2021-061”。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其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资金继续支付对应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待项目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完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公告“2023-055”。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全柴动力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0600号)。报告认为,全柴动力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全柴动力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全柴动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全柴动力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编制单位: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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