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600760):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2717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专项说明 1-2 二、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 1 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2717号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航沈 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沈飞)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3月 28日签发了大华审字 [2024]001101349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就中航沈飞编制的2023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中航沈飞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航沈飞 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中航沈飞实施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 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中航沈飞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杜献奎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本汇总表于2024年3月28日由下列负责人签字批准报出。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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