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信息(300678):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2:54:17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信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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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投资金使用情况、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3年度监事会基本运行情况
1.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参与审议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2.监事会成员就 2022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事项与会计师
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及管理建议。

3.监事会成员通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报表,
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资产、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通过对公司相关业务人员的调查和交流,对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执行与法人治理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成员通过交流、访谈等形式,向公司各级干部、科技骨干、职代会代表、工会委员等了解对监督对象的意见,使监督工作做到全面、公正。

4.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各级下属机
构组织、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专题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及召开监事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三名监事会成员全部
到会。

1.2023年 3月 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三位监事
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共计七项议案。包括《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七项议案,并同意将第一、二、三、七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 4月 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联签方
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三位监事
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 8月 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联签方
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三位监事
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
《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两
项议案。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联签方
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三位监事
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两项议案。

(三)列席参加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共列席股东会或董事会共计9次,并且在
会议上就相关的一些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没有出现过董事会议案或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1)2023年 3月 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拟与联营公司续签员工借用协议的议案》《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2)2023年 3月 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听取了史志明总经理代表经营层所作的《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11项议案,独立董事提交
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建议由李志蜀董事代表第三届和第四届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意将《2022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等五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
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议案》《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4)2023年 4月 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两项议案。

(5)2023年 6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高管人员 2022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高管人员经营业
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撤销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决定并变更其注册地址及更名的议案》等五项议案。

(6)2023年 8月 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成立品牌与战略发展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管人员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7)2023年 9月 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2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两项议
案。

(8)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陈静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9)2023年 11月 15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陈静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四)廉洁自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遵守《监事自律守则》,认真努
力工作,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按要求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上积极发言,以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认真贯彻了董事会有关决策部署。公司重视制度建设,已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并能持续改进,确保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未发生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及管理建议,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2年1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3,856,623.4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41,986,623.40元,本报告期未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另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91,870,000.00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已转出以前年度结余的募集资金
30,577,730.26元,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
171,057,682.29 元,报告期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6,218,278.3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26,049,068.17元,本报
告期使用 40,169,210.18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39,403.94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121,802.84元,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82,398.90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四)报告期内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文件共计109份。全部公告的格式规范、行文严谨、内容均未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与监管部门沟通及时、全面、严谨,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销售金额 2.00万元,关联交易采购金
额 539.86万元,租赁收入33.00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允性原则,按双方合同协议正常运行,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了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得到有效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运营管理的需要,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推动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七)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
认真审核。均同意按期公告上述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工作严谨细致,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报告期内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对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的执行认真、有效,公
司按要求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九)报告期内高管人员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审议《关于高管人员 2022年度经
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
考核目标的议案》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审阅了与上述议案相关的《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计算表》《2023年度
经营指标计划表》《2023年度创新指标计划表》等资料,同意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结果。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1.持续协力推进完善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
层“四会一层”公司治理体系;
2.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
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健康有序运营;加强与公司纪检、审计和相关部门、党群工团等组织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的联系沟通,依靠多方力量,实施全面监督;
3.紧紧围绕年度股东会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工作,认真
组织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4.监事会成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加强对监督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特别是结合证监会、深交所最新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
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的学习、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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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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