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精机(301138):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研精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研精机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20号)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8,51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062.7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447.2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于2021年12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31.8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5.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1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37,108.6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除进行现金管理27,000.00万元外尚余资金10,108.61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根据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的置换资金为 112.50万元,对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2,731.89万元。 根据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增值税及关税,对募投项目的置换资金为1,001.06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项目中有3,096.1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于该部分资金无法单独对其核算效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通过引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吸引专业人才,并进行产品研发和进一步优化升级,提升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性能,建立数据库和搭建信息化平台,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为实现公司的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公司生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之一的“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18号”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创立路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根据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为实现公司的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公司生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之一的“高速多腔模具扩产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旧厂房改建”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 根据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所在位置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域,土地资源较为紧张。为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率、优化生产布局,公司拟调整原新建厂房和装修改造厂房的设计规划,以增大厂区总的可使用面积,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线布局。另外,公司拟购置的设备中有较多进口设备,受国外经济形势影响,进口设备需要做各类检测,报关速度缓慢,导致设备的交付与调试时间放缓,交付时间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大。基于前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审慎评估分析,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3月。 募投项目“瓶坯智能成型系统扩产建设项目”原实施方式为“装修改造厂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方式为“新建厂房”,公司拟将前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 五、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华研精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卓小伟 吕德利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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