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30090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二 O二三年度 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529号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江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 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年 10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江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江滨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 10月 12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下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丰门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内部投资结构的优化调整并变更实施地点,关于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现调整为在温州、杭州设立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其中温州主要以鞋履设计为主,杭州以图案设计为主。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164,136,236.1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储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年 3月 2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 万元
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投入完成主要系根据工程项目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 注 2:根据公司 2024年 3月 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 “自有品牌运营及推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原因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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