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600716):凤凰股份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凤凰股份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及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是刘静女士、王译 萱先生和陆金龙先生,刘静女士和陆金龙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静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 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就公司年报审计、内控执行等相关工 作进行审议。 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 司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本年度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提议启动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程序,并就公司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了相关内容。 3、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及时审阅审计工作报告和其他工作报告,促使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 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2023年,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 使公司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 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总体评价 2023年,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工作。2024年,我们将继续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持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 有效性,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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