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002866):会计政策变更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及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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