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000550):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5:23:50 中财网
原标题:江铃汽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
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机构
设置、权责分配、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以及资金、资产、采购及应付账款、销售及收入、研究开发、工程项目、预算、合同履行、关联方交易、信息系统、内部报告和信息披露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
存货管理、投资管理、研究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运营管理、财务报告和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

1.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⑴ 重大缺陷定量认定标准:
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1%或销售收入的1%,两者孰低原则。

⑵ 重要缺陷定量认定标准:
导致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大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0.5%或销售收入的0.5%,两者孰低原则。

⑶ 一般缺陷定量认定标准:
低于重要缺陷量化标准的所有内部控制缺陷。



1.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⑴ 重大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a. 某个错误导致结果的趋势变化,利润由盈利变亏损或者
亏损变盈利;
b. 无效的反舞弊的程序,任何的高管舞弊;
c. 无效的会计政策控制;
d. 无效的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⑵ 重要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a. 管理层报告系统或公司账务记录错误,导致不正确的管
理决定;
b. 与公司价值、制度、管理层授权以及其它规定不符的行
为,可能对成本、质量、顾客满意度、信誉或竞争优势
有重要影响;
c. 影响公司运营的 IT 基础设施和应用软件的重大控制问
题,对公司资产或流程带来重大风险;
d. 重大舞弊或重大金额的偷盗;
⑶ 一般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

2.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的认定标准。
2.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⑴ 重大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a. 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b. 重大的法律法规问题;
c. 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d. 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e.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⑵ 重要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⑶ 一般缺陷定性认定标准:
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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