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000539):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6:14:09 中财网
原标题: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行使监事职权,对公司
依法运作、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 3次监事会现场会议和 1次监
事会通讯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年 3月 30日在广州市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
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
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
券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 2023年 4月 21
日以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
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年 8月 29日在广州市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年 10月 30日在广州
市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
于〈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出席
了 3次股东大会,向 2023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了《2022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列席了 5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审阅了 4
次董事会通讯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对各项议题的审议、表决
过程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在公司财务管理、募
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
外投资、大额资金往来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等方面的监督
和检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2023年 4月 10日至 21日监事会开展广东电力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现场检查,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招评标与合同管理、内控管理
等方面提出了管理建议;2023年 7月 24日至 28日监事会开
展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 A电厂 2022年度现场检
查,在内部控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六项费用管理等方面
提出了管理建议。

三、监事会对下列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董事会、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遵循了诚信、规范的经营准则,依法运作,决
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财务报告等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
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 2023年未发行股票或其衍生品种。

2023年度,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两期。

中期票据发行金额 16亿元,该中票尚在存续期内。超短期
融资券累计发行金额 20亿元,其中 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融
已到期,发行金额 10亿元;第二期超短融尚在存续期内,
发行金额 10亿元。

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认真审查,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使
用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四)公司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五)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末,公司担保余额 24.95亿元。其中: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 6亿元,为控股股东担保余额 18.95
亿元,为控股股东担保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报告期内任一时
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经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六)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
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
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
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
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 2023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
定,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规范,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对公司其他重大事件的评价
(一)会计政策变更
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3年 1月 1日起变更“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的会计政策,并对首次施行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
间的期初至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单项交易进行追溯
调整。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产减值事项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
年母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20,629.26万元,影响
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减少 120,629.26万元,不影响合并报表归
母净利润;此外,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
的其他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2,452.04万元,影响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 114,090.49万元。监事会认
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
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
会计信息。

(三)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风电公
司”)于 2023年 12月 20日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北
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
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
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共六
家战略投资方,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00万元,增加注册
资本共计人民币 299,003.3222万元,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
计入风电公司的资本公积。风电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
本公司对风电公司的持股比例由 100%下降至 76.4396%,风
电公司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改变合并报表范围,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
之子公司风电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符合公司深入
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优化资本结构,吸收外部资源,
促进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需要。

五、2024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守正出新、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忠
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一)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及时召开监事会议,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充
分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保证职能和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程
序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二)继续强化监事会履职,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
依照法律和工作程序对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
监督,增强监督检查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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