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000539):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马晓茜)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6:14:11 中财网
原标题: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马晓茜)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 马晓茜 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 马晓茜 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姓名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 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马晓茜954003
本人对 2023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4次,具体
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9440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000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
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制定,公司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
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
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
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
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
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
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期间,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
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
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6、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
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
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
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 2月 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本人对 2023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涉及关联方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共同减资等交
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 3月 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第一次
通讯会议,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建设汕尾电厂二期
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 3月 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本人对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平海
电厂与惠州液化天然气公司签订补偿协议等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2023年 8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本人对 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
外担保情况、公司出具的关联企业广东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本人对《关于调整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并增加项目
资本金的议案》《关于与广东能源集团控股火电企业进行碳
配额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 12月 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本人对 2024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涉及关联方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自保公司等交
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关联
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
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
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
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
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3月 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 2023年 4月 21日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补选贺如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3年 12月 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第四次
通讯会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梁超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
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经理层 2022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结果、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了认真审
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于 2023年 12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通
讯会议,对公司 2022年工资总额清算方案,以及经理层成
员 2022年度薪酬分配方案、2023年度薪酬岗位系数等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上述事
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
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继续本
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
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马晓茜)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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