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恩华药业(002262):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0.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无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于2008年9月份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有效地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4、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广基 印晓星 陈国祥 李玉兰 2024年3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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