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青集团(002616):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长青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 迎接中国生物质行业发展的“第二春” ——致投资者的信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对长青集团经营及发展状况的持续关注!在经历了 2021年的亏损、2022年的业绩低谷期后,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我们终于见到了彩虹! 在2023年,公司的销售收入创下上市以来的新高,同比增长15.8%;在计提了大额的非付现成本后,净利润仍实现了108%的增长;在生物质发电补贴发放未达预期的巨大资金压力下,我们有效实施拓展非补贴业务、开源节流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拥有多种能源项目的互补优势,并通过卓有成效的资金筹划,使经营得以正常进行。在绝大部分可转债尚未转股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不升反降,从而把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公司在困难时期应对环境变化所取得的经验,使长青拥有了更顽强的生命力,并为资本市场客观看待中国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前景提供了正面佐证! 规模化发展生物质热电和节能减排供热项目,公司的业绩和地位在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公司通过规模化发展生物质热电和节能减排供热项目,实现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部分替代,减少了碳排放,为国家实施“双碳”战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去年,在《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23中国能源企业(集团)500强榜”中,长青集团的排名较2022年上升了19位;在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23广东500强企业”榜单中,长青集团的排名较2022年上升了18位。公司的业界地位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过去的一年,公司的热电项目均已全部转固投产,从而实现了有史以来最高的营收纪录!各生物质热电项目通过努力开拓非电业务,使工业蒸汽用户数同比增加32%,民生供暖收入同比增加45%,并通过强化燃料管理和内部挖潜,度电燃料成本同比下降7%;集中供热项目在高负荷下稳定运行,使民生供暖与工业蒸汽量均创下投产以来的最好水平,综合管损也下降了1.5%。垃圾发电项目更是一如既往的优秀,成为稳定的业绩来源。这些开源节流的举措,使运营效益得以大幅提升,并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 与此同时,茂名等项目发展用热负荷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有望在来年实现供汽规模的进一步增长。 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公司纳入国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燃煤集中供热项目,通过出售余碳减排配额增加收益;作为可再生能源的生物质热电项目,也有望在生物质热电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范围后迎来新的盈利空间。 沂水项目应对补贴到期的转型成功在长青是可以复制的 沂水电厂作为公司的第一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于2023年3月成为首个因补贴期届满82,500小时而不再获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但得益于提前布局,向热电联产、以热为主的模式进行转型,当年的综合效益不仅没有下降,还成为现金流最好的项目之一。随着二期工程在今年建成投产,沂水项目将成为当地工业园区的主要热源,并有望获得比发电更好的收益和净现金流。 之前,公司对我国生物质发电政策的走向作了多种假设,并提前将大多数项目都布局在工业集中区或其周边。因此,沂水项目减少发电、增加生物质供热替代燃煤的成功模式,将逐步在公司其他项目上得以复制,使生物质热电项目在发电补贴产生变化时仍能正常营运成为可能,并为中国农林生物质热电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借鉴! 新的一年,我们要继续坚定实施拓展非补贴业务、开源节流的发展战略,并要创造条件努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在已获得宝贵的非补贴业务开拓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实现该业务规模及占比的更大突破。 近年来,外部环境仍处于变化之中,经营的不确定性仍在,因此,我们不但要提升公司的应变和抗风险能力,更要深入挖掘生物质的潜在价值,以改变生物质利用主要依靠发电的现状! 生物质利用是中国实现“双碳”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的三大非水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质热电是唯一具有废弃物处罝功能、唯一可以供热、唯一稳定的绿色能源,这可为提升风电、光伏等不稳定电源的消纳量发挥调峰作用。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的学者研究分析,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若采用还田等自然降解方式,其过程中排放的甲烷、二氧化碳、二氧化氮等气体,远大于秸秆直燃发电,因此,生物质利用的排放应更低于零碳!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认识到生物质利用的价值,支持以生物质替代燃煤进行工业供热和民生供暖,从而实现减排。 近期,在京举行的“生物质助力双碳政策研讨会”上,众多院士专家等对生物质利用在我国实现“双碳”目标中的战略意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提出了“以地上生物质替代地下化石能源”,并认为生物质通过整合可成为负碳能源。生物质生产绿电、产生绿碳,是多种绿色材料之源,更是在碳足迹中体现低碳生产、回避或降低碳税的有效手段。 现在,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已认识到生物质能拥有的巨大潜在价值,农林生物质的绿碳属性、生物质能的可调节能源属性将是中国实现“双碳”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众多专家认为:近期,国家对生物质发电补贴的支付已有实质性的改善,我们有理由相信:发电补贴的支付将会逐步实现正常化! 我国业界对生物质利用已进行了二十年的实践和试错,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我们将铭记开拓者们为该产业发展所作的铺垫和贡献! 协同热电项目,向生物质的能源化与材料化利用并重的方向迈进 近年来,公司面对现实,从原来以发电为主逐步向非补贴业务为主进行转型,现已初见成效。从去年开始,公司试水以现有生物质热电项目为基础,与先进科研力量进行合作创新,协同发展绿色材料,向能源化与材料化利用并重的方向迈进!我们不但要为市场提供绿色热电,更要为市场提供绿色材料。 新的一年,我们要进一步深化生物质循环利用的空间,善用生物质利用过程产生的灰渣、筛下物、秸秆腐料和厂内余热等资源,在改良土地板结、增加土壤有机质、提高农产品质量、减少化肥施用量方面有所作为,以变废为宝,从而实现农林生物质产业链的闭环。 长青集团将顺势而为,深耕农林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 在去年迪拜的世界气候大会上,我国政府领导人再次明确了要以最大政治决心和智慧,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和原则,加速绿色转型,积极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推动传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相关市场化机制,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因此,发展生物质综合利用、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是我国的大政方针。尽管之前农林生物质发电走过的道路并不平坦, 但我们坚信,长青集团选择的道路是正确的! 我们将顺势而为,深耕农林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以迎接中国生物质行业发展“第二春”的到来!用更优异的成绩,“成为低碳、环保与循环利用产业的标杆企业,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以回报广大投资者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董事长 何启强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启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荣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泳联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及承诺之间的差异。 1、生物质燃料供应及供应价格波动的风险:一方面,虽然我国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资源丰富,适宜发展生物质能利用产业,但生物质资源分散、容重小、储运不方便,收集和运输需要耗费大量成本,影响秸秆能源化发展。 另一方面,2023年国内燃煤价格对比去年同期虽然有一定下降,但仍存在波动调整的可能。公司将根据生物燃料产业的农林业属性、多样性和地域性等特点,通过做好燃料采购规划,未雨绸缪,把握好淡旺季的采购节奏,加大当地黄秆燃料的占比,以尽可能降低因燃料供应及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公司早期投产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面临补贴到期后的发展风险:目前国家相关法规已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或利用小时数超过82,500小时后,将不再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若项目所在地方政府不能全额或部分承接该补贴,或公司增加的非补贴收入的收益不足以弥补该补贴,将会对项目的收益构成影响。目前公司投运的生物质纯发电项目已向热电联产、以热为主的模式逐步转型,并在某些项目取得了成功。 未来仍可以通过增加非补贴收入继续生存及发展。 3、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补贴电费结算不及时的风险:由于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迅速,导致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付缺口增大,存在阶段性补贴电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的风险。 4、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若环保排放未达标而影响获得补贴的风险: 2021年实施的新法规对存在环境排放不达标等行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减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 5、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燃料价格波动风险: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煤炭的大宗采购价格剧烈波动会对项目的采购成本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已在供汽协议中提前设定调价机制以应对煤炭价格变化,以对冲煤炭价格上涨的风险,但仍然存在不能完全按调价机制执行的可能。 6、项目客户用热负荷未达预期或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所在区域对用煤量的限制均有可能对项目业绩构成风险。 7、人力平均成本上升的风险:我国人力资源成本近年呈上升趋势,为此公司积极进行技术改造,逐步实施信息化和自动化生产。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41,958,45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2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文本。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深圳证券交易所。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57,119.6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57,087.34元,增值税加计扣除 32.26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一)经营环境 2023年 12月在北京召开的 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指出,要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水平,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从近几年能源领域相关数据的变动情况可见,可再生能源产业呈现“稳中有进、持续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 据国家统计局披露信息,2023年,我国 GDP比上年增长 5.2%,经济运行恢复向好,圆满实现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其中,能源领域统筹推进能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电力安全保障,能源供应总体稳定。初步核算 2023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稳步提升,比上年提高 0.2个百分点。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全年新增电力装机约3.3亿千瓦,总装机达到29亿千瓦,同比增长12.9%。其中,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14.5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超过50%,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截至 2022年底,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清洁取暖率达到 76%;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量的上涨,绿电交易量亦得到大幅提升。数据显示,预计2023年全年核发绿证约1.76亿个,全年绿电交易电量累计达到约611亿千瓦时,分别是上一年度的7.8倍和10.5倍。 根据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22年底,全国25个省(区、市)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1,623万千瓦,新增装机65万千瓦,较2021年增长3.7%。2022年,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年发电量为517亿千瓦时,较2021年增长0.2%,年发电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是黑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年上网电量为442亿千瓦时,较2021年降低0.8%,上网电量排名前5位的省份是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和江苏省。 生物质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城乡有机废弃物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能源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政策环境 报告期内,国家有关部委及山东、黑龙江、吉林、河南等公司布局有生物质项目的省份先后出台与生物质原料的统筹规划和利用相关的扶持政策,大力推动生物质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绿色生产。 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指出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有效处理各类有机废弃物的同时,支撑试点县绿色电力持续、稳定供应;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试点县平原地区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应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生物质锅炉等集中供暖模式。从国家政策层面上鼓励各地采用生物质供暖、供热、发电,并更多地向供暖倾斜。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 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在“重点任务”部分提及规范秸秆收储操作,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组建秸秆专业收储队伍,建设标准化收储站点,完善“打捆-清运”“粉碎-清运”等秸秆田间收集模式,降低秸秆离田成本。此外,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2023年第 4号公告批准了与秸秆类生物质能源原料的存放、监测和消防安全相关的几项能源行业标准于 2023年 11月 26日起实施。这两份文件的发布,进一步利好公司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料的收储运,有利于降低企业营运成本。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23号),实施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和运行给予补助,稳妥实施新增清洁供暖改造。这一政策有利于公司项目争取供热管网方面的补贴支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全省城镇供热系统化治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黑建函〔2023〕188号),提出以哈尔滨等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为重点,在集中热源能力不足、管网覆盖范围外的区域,实施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建设。同时完善供热价格机制,建立企业自身调节、政府补贴调节、热价调整调节的三方均衡机制。政府着力推动解决地方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热源能力不足等问题,为公司当地生物质项目发展非补贴业务提供了政策支持。 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能规划联〔2023〕233号),指出要巩固并拓展生物质发电项目,依托各地现有供热管网,积极推进生物质锅炉直燃供热;注重生物质能开发进度与原料保障能力的衔接,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林废弃物“收、储、运”环节的支持力度。预期地方政府将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的秸秆综合利用配套优惠政策,共同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及农村生物质能源化利用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中原农谷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豫政〔2023〕23号),提出推动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工程,打造全国预制菜产业高地。规划还指出,从 2023年起,连续3年每年将省、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支持中原农谷建设。政府部门大力推动发展食品加工产业园,有利于公司在当地的生物质项目进一步拓展非补贴业务。 农林生物质作为低碳惠农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对农林生物质行业长期发展的信心不变。截至目前,公司在全国已投产生物质项目装机规模491兆瓦,位居行业第三。公司自营的15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全部转入正式运营,其中过半数的项目实现了热电联产,其余的项目也即将加入热电联产的行列。同时,中央政府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已排上日程,未来生物质热电项目产生的可交易碳排放额和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节余的碳减排配额将为公司带来额外收益,有望成为新的增长点。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和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三大板块,从事电力和热力生产及生物质综合利用。 1. 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 1.1 主要经营模式 通过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热力、电力等可再生能源,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其中电力上网销售,热力用于工业用户生产及向居民供暖。 1.2 发展趋势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是集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惠农等目的于一体的国家扶持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项政策,确立了以农林废弃物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行业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地位,并对行业的发展进行了规范和引导。 公司布局建设的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区域均是我国农业大省,生物质燃料供给有保障,产业也高度契合了国家秸秆禁烧、雾霾治理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随着我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及热电联产项目可在用户侧直接替代燃煤,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生物质能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是国际公认的零碳可再生能源,根据预测,我国碳排放峰值约在110亿吨左右,而生物质能源化未来减排潜力将达到20亿吨。碳市场作为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市场机制,为减排项目提供了一条减排量市场化变现的路径,是生物质能行业“双碳”政策红利中的重要组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信息,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覆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履约完成率超过99%。第二个履约周期成交量比第一个周期增长了19%,成交额比第一个履约周期增长了89%。碳价整体呈现平稳上涨态势,由启动时的每吨48元上涨至每吨80元左右。由此可见市场机制和手段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实践方面,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已知单个装机规模为 30MW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每年至少可以获得 12万吨以上的自愿碳减排量,公司所处的生物质热电联产行业加入碳排放指标的交易后将迎来新的营收增长。 1.3生物质发电类-秸秆发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分布于华中区域(包括山东省的鄄城项目和河南省的永城、新野、延津、滑县项目)、华东区域(包括山东省的沂水、鱼台、郯城项目,江苏省的睢宁、阜宁项目)、东北区域(包括黑龙江省的宁安、明水、宾县项目,辽宁省的铁岭项目,吉林省的松原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506MW,报告期内,已投产装机容量为491MW(其中新投产项目装机容量35MW),建设中项目装机容量为15MW,无新增核准项目。 报告期内,华中区域项目发电量为112,005.70万kW?h,同比增加29.18%;上网电量为101,544.32万kW?h,同比增加30.01%;平均厂用电率为9.52%,同比减少0.76%;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843.27小时,同比增加23.69%。 华东区域项目发电量为102,221.62万kW?h,同比增加11.40%;上网电量为92,590.97万kW?h,同比增加10.66%;平均厂用电率为9.64%,同比增加0.54%;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740.80小时,同比增加12.69%。 东北区域项目发电量为 80,004.92万kW?h,同比增加70.74%;上网电量为72,316.56万kW?h,同比增加 70.88%;平均厂用电率为 9.95%,同比减少 1.02%;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5,817.58小时,同比增加64.32%。 报告期内,各项目在保障电力的正常生产以外,还大力拓展工业供热和居民供暖的规模并取得显著成效。已有9个项目实现了热电联产,其余的项目也即将加入热电联产的行列。随着部分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划在项目周边增设工业园区,或所在园区被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必将吸引更多用热企业进驻。公司项目作为所在园区供热配套的热源,预期未来供热前景广阔。 2.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业务 2.1 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以高效能、低排放技术建设营运以包括燃煤在内的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设施,替代分散小锅炉,以解决工业区内的工业用蒸汽和居民取暖问题,可大幅节省用煤并减少烟气的排放。 2.2 发展趋势 国家五部委于2016年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明确提出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由电网企业优先收购,所发电量全额上网,这为公司的热电联产项目电力全额上网提供了保障。 2.3 火力发电类-煤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煤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 160MW,已全部投产,报告期内无试运行项目、在建项目和新增核准项目。 位于河北区域的满城项目、蠡县项目和广东区域的茂名项目均为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主要为园区集中供热,同时利用余热发电。报告期内,各集中供热项目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锅炉效率达到或基本接近设计值,各项生产指标均表现良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损耗及运行成本。 报告期内,河北区域项目发电量44,275.29万kW?h,同比减少8.04%;上网电量为32,230.41万kW?h,同比减少14.45%;平均厂用电率为27.65%,同比增加5.57%;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4,427.53小时,同比减少8.04%。广东区域项目发电量8,769.3万kW?h,同比增加22.61%;上网电量为6,473.28万kW?h,同比增加33.44%;平均厂用电率为26.22%,同比减少5.95%;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461.55小时,同比增加22.46%。 满城项目基本满足了所在园区内现有65家造纸企业和1家生产农业资料企业的用热需求,目前用热企业生产稳定。报告期内由于供汽负荷高,项目实行减发电负荷保供汽,发电量有所减少。 蠡县项目位于京津冀地区,是蠡县目前唯一的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为蠡县县城提供居民供暖,并为项目周边的企业提供热源。该项目自投产以来一直为企业用户提供稳定、合格的蒸汽供应服务。目前用热企业生产稳定,供暖需求稳定。 茂名项目位于茂名高新区,既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也是改善开发区营商环境工程。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蒸汽北线、南线管网建设达20公里以上,向高新区内30家化工企业供应蒸汽,有效保证了园区企业及国家能源保供的安全平稳运行,同时也实现了园区统一供热。随着高新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相继落地及投产,项目热负荷可望获得增长。 3. 生活垃圾发电业务 3.1 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以政府无偿供应的生活垃圾为原料,收取垃圾处理费、生产电力并上网销售。 3.2 发展趋势 垃圾发电持续稳定运行。 3.3 生物质发电类-垃圾发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发电业务无新增产能投产,无新增核准和在建项目。目前公司仅在广东区域建设有两个垃圾发电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垃圾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及已投产装机容量均为 54MW。 报告期内,广东区域项目发电量30,786.16万kW?h,同比减少0.74%;上网电量为25,834.14万kW?h,同比减少 0.28%;平均厂用电率为 16.20%,同比下降 0.37%;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5,700.78小时,同比减少0.74%。相关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进场垃圾量相比进场高峰期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的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为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配套的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稳定运行,获得了正常的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拟向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出售生活垃圾发电板块业务,以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聚焦发展农林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同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截至目前,交易双方正就项目的股权交易协议内容进行磋商,该交易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情况以外,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有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煤电三种发电类型,当三种发电类型各自的发电量产生变化时,都会对平均上网 电价构成变化。 2、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发生变化的原因:报告期内有新项目投产,且部分项目通过技改提升了效能。 涉及到新能源发电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中的生物质热电联产属新能源业务,其产能投建及未来规划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风险管控优势 ?行业判断:锚定低碳减排大方向 公司创立至今,从单一零部件阀门做到国内领先,到燃气具整机做到外销第一梯队,再到进军环保领域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做到行业前列,每次行业转型既将公司推到一个新的发展高度,同时又将公司暴露在未知市场风险之中。因此在跨入新行业或新领域时需要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精心规划,识别并充分评估潜在风险,及时调整业务节奏甚至转向。 公司自 2004年起逐步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园区集中供热和生物质发电领域,2021年剥离燃气具制造业务后,成为A股市场上独树一帜的以农林生物质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的上市公司。 公司坚定转型环保产业的底气在于减碳是国家战略。而且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公司纳入国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的燃煤集中供热项目,已通过出售余碳减排配额增加了收益;作为可再生能源的生物质热电项目亦有望通过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开发和交易迎来新的盈利空间。 ?项目选址:优选用热需求大的地区 二十几年来,公司将在制造业积累的精细化管理经验成功运用到环保项目的运营中,并为此制订了科学合理的项目拓展燃料标准和项目审核体系,优选用热需求较大的地区进行重点开拓;成立专门部门推进项目核准等合法性手续的办理,以使项目及早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客户选择:兼具稳定性与增长性 公司管理层高度关注地区经济环境和行业市场变化情况,力求对市场发展趋势做出快速反应,根据业务特点有选择性地挑选客户类型,兼具稳定性与增长性,并尽可能寻找与公司现有项目匹配度高的客户进行长期合作,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产品布局:从绿电到绿热再到绿材 公司大部分的项目都是在近年建成,能有机会吸取同行之前经验和教训,并在尽可能降低对补贴依赖方面进行布局。公司已投产的15个生物质热电项目里,目前有14个符合实现热电联产的条件,其中10个属于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新增不新欠”的项目。这些热电联产项目在未能全额获得国家新能源补贴的阶段,或补贴周期届满后,仍能持续运营。 2023年以来,在热电联产项目安全运行并取得稳定的收益后,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农林生物质循环利用的业务空间,变废为宝;继续强化与先进科研力量的合作创新,不但为市场提供绿色热电,更要为市场提供绿色材料产品! 2.经营效益优势 公司深耕细作生物质环保热能产业 20年,践行“为实现低碳生活和洁净环境提供绿色能源和材料”的企业使命,依托合理的项目规划布局、先进高效的技术路线和对燃料成本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形成了 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大环保业务板块。 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忠诚且稳定,公司治理架构趋于扁平化,决策效率高。公司制定了具备竞争力 的人才激励措施与对问题快速响应及决策机制。这些特质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面对政策和外部环境变化之 时,能及时调整策略,从而更好地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 公司将在制造业积累的精细化管理经验成功运用到环保项目的运营中。在提高生产效率及成本控制 方面,公司内设专责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对各项目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预警,生产技术部门 会及时进行相应优化,从而确保各项目投运后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并组织应对,避免出现影响较大的经 营漏洞,提高项目业绩。 山东沂水电厂既是公司首个生物质发电项目,也是公司首个因发电时间到达82500小时而不再获得 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因为前瞻性布局与规划,山东沂水电厂成功实现热电联产、以热为主的新模式, 当期效益不仅未下滑,还成为公司现金流最好的项目之一;并且随着二期工程建成投产,将成为当地工 业园区的主要热源,有望实现比生物质发电更好的净现金流及效益。此外,由于公司绝大多数项目位于 工业集中区或周边,沂水电厂模式将逐步在其他生物质项目得以复制,使生物质项目逐步减少甚至不依 靠电费补贴成为可能,这也将为中国生物质热电产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成功借鉴。 3.运营规模优势 东北证券研报显示,按 2022年农林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排名,公司以 491兆瓦的装机规模位居全 国第三(前二顺位分别是国企央企)、民营企业第一。自2004年进入环保热能行业以来,公司的市场影 响力逐步提升。随着运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能有效降低管理和技术研发的固定成本,并能投入更多资源 用于农林生物质更高价值利用的开发,且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将更具吸引力。 2022年主要生物质发电企业装机容量(万千瓦)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度,秉承拓展非补贴业务、开源节流的发展战略,公司各项经营指标持续向好,财务状况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6,639.83万元,同比增加 15.83%;营业利润 23,772.85万元,同比增加 111.24%;利润总额为 23,753.27万元,同比增加 11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02.60万元,同比增加 108.1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025,020.20万元,较期初增加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65,685.28万元,较期初增加 6.28%;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2143元,较去年同期的 0.1030元增加 108.06%。 一、持续发力凸显社会效益,企业地位稳步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向社会累计供应清洁电力 33.18亿度,供应清洁蒸汽 737.34万吨,提供清洁供暖182.78万吉焦,累计处理农林废弃物431.25万吨,节约标煤14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25万吨,通过农林废弃物收购向农民转移支付超12.43亿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提升,使公司在新能源行业内的综合实力备受认可。 在《中国能源报》与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23中国能源企业(集团)500强榜”中,公司的排名较 2022年上升了 19位;在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23广东 500强企业”榜单中,公司的排名较 2022年上升了 18位。 二、生物质项目全部投产,供热业务拓展卓有成效 滑县项目于报告期内式投产,使公司运营的生物质热电项目达到 15个。已投产的各项目持续与地方政府共同推进供热工作等措施,进一步扩大了非补贴收入业务规模:工业蒸汽用户数同比增长 32%,供暖面积同比增长 9.64%,供暖量同比增长 36.30%。通过强化燃料管理和内部挖潜,度电燃料成本同比下降 7%,这使运营效益得以大幅提升,并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 沂水电厂作为公司首个因补贴期满而不再获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得益于提前布局,向热电联产、以热为主的模式进行转型,报告期内综合效益显著提升,供热收入在所有生物质项目中位居第一,成为现金流最好的项目之一。该项目二期工程已投入建设,预计建成投产后将成为当地工业园区的主要热源。 明水、宁安等早期项目完成了提标技改,提升了锅炉的处理能力,为今后开展热电联产工作打好基础。随着今年铁岭项目供热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宾县项目供热管网的全线贯通,东北区域项目的经营净现金流有望得到大幅的增加。 三、燃煤集中供热项目降本增效,业绩全线超越上年 报告期内各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坚持精细化管理,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全部项目的业绩均超越上年。满城项目在高负荷下稳定运行,减少了停机损失,有效保障了下游用户生产的正常进行;通过挖潜改造,使综合管损下降 1%;蒸汽调价机制实施良好,与用户实现共赢。蠡县项目民生供暖与工业蒸汽均创下投产以来的最好水平;茂名项目在提升业绩的同时,拓展下游用热负荷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此外,中山垃圾发电项目报告期内细化运行指标、强化精细操作,其中三期项目吨垃圾发电量指标实现历史最好成绩。该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行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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