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青集团(00261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1,958,45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和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三大板块,从事电力和热力生产及生物质综合利用。 1. 生物质热电联产业务 1.1 主要经营模式 通过向农民或经纪人有偿收购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废弃物等生物质为原料,生产热力、电力等可再1.2 发展趋势 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是集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惠农等目的于一体的国家扶持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项政策,确立了以农林废弃物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行业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地位,并对行业的发展进行了规范和引导。 公司布局建设的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区域均是我国农业大省,生物质燃料供给有保障,产业也高度契合了国家秸秆禁烧、雾霾治理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随着我国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下,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及热电联产项目可在用户侧直接替代燃煤,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生物质能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是国际公认的零碳可再生能源,根据预测,我国碳排放峰值约在110亿吨左右,而生物质能源化未来减排潜力将达到20亿吨。碳市场作为实现我国“双碳”目标的重要市场机制,为减排项目提供了一条减排量市场化变现的路径,是生物质能行业“双碳”政策红利中的重要组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信息,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2021、2022年)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257家,覆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履约完成率超过99%。第二个履约周期成交量比第一个周期增长了19%,成交额比第一个履约周期增长了89%。碳价整理呈现平稳上涨态势,由启动时的每吨48元上涨至每吨80元左右。由此可见市场机制和手段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实践方面,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已知单个装机规模为 30MW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每年至少可以获得 12万吨以上的自愿碳减排量,公司所处的生物质热电联产行业加入碳排放指标的交易后将迎来新的营收增长。 1.3生物质发电类-秸秆发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主要分布于华中区域(包括山东省的鄄城项目和河南省的永城、新野、延津、滑县项目)、华东区域(包括山东省的沂水、鱼台、郯城项目,江苏省的睢宁、阜宁项目)、东北区域(包括黑龙江省的宁安、明水、宾县项目,辽宁省的铁岭项目,吉林省的松原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506MW,报告期内,已投产装机容量为491MW(其中新投产项目装机容量35MW),建设中项目装机容量为15MW,无新增核准项目。 报告期内,华中区域项目发电量为112,005.70万kW?h,同比增加29.18%;上网电量为101,544.32万kW?h,同比增加30.01%;平均厂用电率为9.52%,同比减少0.76%;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843.27小时,同比增加23.69%。 华东区域项目发电量为102,221.62万kW?h,同比增加11.40%;上网电量为92,590.97万kW?h,同比增加10.66%;平均厂用电率为9.64%,同比增加0.54%;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740.80小时,同比增加12.69%。 东北区域项目发电量为 80,004.92万kW?h,同比增加70.74%;上网电量为72,316.56万kW?h,同比增加 70.88%;平均厂用电率为 9.95%,同比减少 1.02%;热电联产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5,817.58小时,同比增加64.32%。 报告期内,各项目在保障电力的正常生产以外,还大力拓展工业供热和居民供暖的规模并取得显著成效。已有9个项目实现了热电联产,其余的项目也即将加入热电联产的行列。随着部分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划在项目周边增设工业园区,或所在园区被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必将吸引更多用热企业进驻。公司项目作为所在园区供热配套的热源,预期未来供热前景广阔。 2. 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业务 2.1 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以高效能、低排放技术建设营运以包括燃煤在内的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设施,替代分散小锅炉,以解决工业区内的工业用蒸汽和居民取暖问题,可大幅节省用煤并减少烟气的排放。 2.2 发展趋势 国家五部委于2016年联合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明确提出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由电网企业优先收购,所发电量全额上网,这为公司的热电联产项目电力全额上网提供了保障。 2.3 火力发电类-煤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煤电项目业务总装机容量 160MW,已全部投产,报告期内无试运行项目、在建项目和新增核准项目。 位于河北区域的满城项目、蠡县项目和广东区域的茂名项目均为工业园区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主要为园区集中供热,同时利用余热发电。报告期内,各集中供热项目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锅炉效率达到或基本接近设计值,各项生产指标均表现良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损耗及运行成本。 报告期内,河北区域项目发电量44,275.29万kW?h,同比减少8.04%;上网电量为32,230.41万kW?h,同比减少14.45%;平均厂用电率为27.65%,同比增加5.57%;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4,427.53小时,同比减少8.04%。广东区域项目发电量8,769.3万kW?h,同比增加22.61%;上网电量为6,473.28万kW?h,同比增加33.44%;平均厂用电率为26.22%,同比减少5.95%;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461.55小时,同比增加22.46%。 满城项目基本满足了所在园区内现有65家造纸企业和1家生产农业资料企业的用热需求,目前用热企业生产稳定。报告期内由于供汽负荷高,项目实行减发电负荷保供汽,发电量有所减少。 蠡县项目位于京津冀地区,是蠡县目前唯一的燃煤集中供热项目,为蠡县县城提供居民供暖,并为项目周边的企业提供热源。该项目自投产以来一直为企业用户提供稳定、合格的蒸汽供应服务。目前用热企业生产稳定,供暖需求稳定。 茂名项目位于茂名高新区,既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也是改善开发区营商环境工程。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蒸汽北线、南线管网建设达20公里以上,向高新区内30家化工企业供应蒸汽,有效保证了园区企业及国家能源保供的安全平稳运行,同时也实现了园区统一供热。随着高新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相继落地及投产,项目热负荷可望获得增长。 3. 生活垃圾发电业务 3.1 主要经营模式 主要以政府无偿供应的生活垃圾为原料,收取垃圾处理费、生产电力并上网销售。 3.2 发展趋势 垃圾发电持续稳定运行。 3.3 生物质发电类-垃圾发电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发电业务无新增产能投产,无新增核准和在建项目。目前公司仅在广东区域建设有两个垃圾发电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垃圾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及已投产装机容量均为 54MW。 报告期内,广东区域项目发电量30,786.16万kW?h,同比减少0.74%;上网电量为25,834.14万kW?h,同比减少 0.28%;平均厂用电率为 16.20%,同比下降 0.37%;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5,700.78小时,同比减少0.74%。相关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进场垃圾量相比进场高峰期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的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为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配套的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稳定运行,获得了正常的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拟向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关联方出售生活垃圾发电板块业务,以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聚焦发展农林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同时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截至目前,交易双方正就项目的股权交易协议内容进行磋商,该交易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除上述情况以外,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023年4月26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3)》(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0146号),对公司2020年4月9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度跟踪评级结果为: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长集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介绍,见《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启强 2024年3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