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00133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6:39:07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黄金: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1-34号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黄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四川黄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四川黄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四川黄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四川黄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四川黄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四川黄金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等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9元,共计募集资金425,4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132,547.17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3,267,452.83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040,349.0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227,103.7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A 
项目投入B1
利息收入净额B2
序号 
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
项目投入D1=B1+C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
E=A-D1+D2 
F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无定期存款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22-80880104003624154,827,356.97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12891174011055579,042,985.72
13072939401863,330,780.57
 197,201,123.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789.05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04.04万元,合计置换金额11,093.09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1-242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梭罗沟金矿矿区资源勘查项目是对梭罗沟金矿进行探边摸底增储,提供更充足的资源储备,同时为开采提供技术支撑,为矿山长远发展提供地质矿产依据和决策指导,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梭罗沟金矿2000t/d选厂技改工程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无法计算效益。梭罗沟金矿绿色矿山建设项目为改善矿区环境、革新资源开采方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优化工艺设备做好节能减排,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梭罗沟金矿智慧化矿山建设项目为矿山安全开采、生产效率、应急处理等
6,953.346,953.342,500.005,000.0071.9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9,022.7139,022.719,569.1019,358.15    
         
         
 39,022.7139,022.719,569.1019,3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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