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盛研发回报混合 (007063): 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长盛研发回报混合 : 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报告期内,本基金自2023年8月21日起年管理费率由1.5%调整为1.2%,年托管费率由0.25%调整为0.2%。详情参阅2023年8月19日披露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3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3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5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0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1 13.2 存放地点 .................................................................. 61 13.3 查阅方式 .................................................................. 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3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基准指数的构建考虑了三个原则: 1、公允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综合比较目前市场上各主要指数的编制特点并考虑本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之后,选定中证500指数与恒生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中证综合债指数。中证5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样本空间内股票是由全部A股中剔除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总市值排名前300名的股票后,总市值排名靠前的500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中国A股市场中一批中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以香港股票市场中的50家上市股票为成份股样本,以其发行量为权数的加权平均股价指数,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以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2、可比性。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余资产主要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因此,“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 3、再平衡。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 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 50%、30%、20%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连锁计算的 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19年4月25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6日,是国内较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亿元。长盛基金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地设有分支机构,下设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和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1%,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DBS Bank Ltd.)占注册资本的33%,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3%。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保险资产管理人等业务资格,同时可担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和境外QFII基金的投资顾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七十只开放式基金,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不存在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司公平交易细则》,从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社保组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等,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研究支持,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的管理工作。各投资组合经理遵守投资信息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依照《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场内交易,强制开启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公司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持续、动态监督公司投资管理全过程,并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问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过去4个季度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使用双边90%置信水平对1日、3日、5日的交易片段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及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A股市场在2023年依然延续了2022年以来的下跌趋势,全年美债利率的波动对全球跨境资本流动造成扰动,对A股市场估值造成较大影响。全年来看,各大指数中红利指数相对收益明显。 结构上,在以ChatGPT为代表的AI新产业趋势爆发以来,全年以通信为代表的科技类公司股票表现明显好于地产、消费等板块。23 年全年风格表现依然延续 22 年以来价值占优的风格,成长股估值经历了又一年的消化,历史分位数已经回落到历史较低水平,配置价值较高的板块开始大量出现。从细分行业表现来看,23年一二季度ChatGPT应用爆发,以通信、计算机为代表的TMT板块涨幅靠前,三季度美债利率加速上行,对全球资本扰动加剧,前期涨幅较高的科技板块受流动性影响回撤明显,但以煤炭、石油石化为代表的上游周期品受益于沙特石油减产以及国内制造业补库存等因素拉动,表现较好,四季度受巴以冲突扰动、美国降息预期发酵等因素影响,成长、消费、周期板块均有较好表现,市场表现趋于一致。 在投资运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针对行业细分领域景气度变化与市场风格变化进行了一定组合结构调整,行业配置方面针对我国在全球有一定全球竞争力的医药、电子等领域加大了布局,力争在投资组合保持一定均衡的基础上加大了对投资机会的把握能力,投资标的方面持续挖掘了一批包括创新药、医疗设备、消费电子、小家电、跨境电商等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细分领域的投资标的。组合整体在行业以及个股的配置上更加均衡,力争在获取较好预期收益的同时,更好的应对市场的波动风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86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0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6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全球来看,在美国降息大背景下,全球流动性向好趋势不变,无风险利率对于估值端的压力有望得到一定释放,市场流动性有望稳中向好,外需可能存在一定韧性。国内方面,行业间的景气度分化可能会持续有所拉大,从消费、投资、出口三个方面来看:消费方面,23年国内消费企稳修复,出行等服务业受到疫后修复的影响,整体稳中向好,24年需要关注居民收入变化对于消费倾向的影响;投资方面,24年逆周期调节政策有望进一步发力,资金端的特别国债、抵押补充贷款的投放,项目端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推进有望平滑经济周期波动,是在内需方面值得关注的领域;出口方面,高附加值类的产成品出口占比有望持续提升,相关产业链机会仍然值得中长期关注。在2024年,本基金将持续关注受益于海外出口、国内逆周期调节的投资领域机会,进一步提升组合对市场投资机会的捕获能力。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合规运作、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结合监管要求、市场形势及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由独立于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经营、受托资产的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并定期制作检查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合规宣导与培训,持续推动公司合规文化建设。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通过外请专业机构、内部自学、岗前培训、基金经理合规谈话、合规考试等多种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与监管文件,深化员工合规理念,提升员工合规工作技能。 2、持续完善公司制度规章体系建设。根据新法规、新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及时督促、提示业务部门进行相关制度、流程的新订、修订与完善,保证公司制度规章的合法合规、全面、适时、有效。报告期内,公司除完成有关制度的新订、修订工作外,还要求业务部门就制度、流程变化内容与其他相关执行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各相关部门对新订、修订内容的理解保持一致,保证制度、流程被严格执行。 3、加强合规监督,确保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紧密跟踪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受托资产合同及公司制度等的规定,全面把控受托资产投资运作风险点,并以前述风险点为依据,检查、监督各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情况。根据《公司公平交易细则》的规定,通过量化分析、日常合规监督及事后专项检查评估等,确保公司旗下各受托资产被公平对待,防范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加强专项稽核与检查力度,完善发现问题与改进情况的跟踪、落实机制,保障公司运营及受托资产投资运作合规。报告期内,公司监察稽核部开展定期、临时专项稽核,内容涵盖受托资产投资、研究、交易、销售、员工行为、信息技术等。此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监管机构通报的业内问题,以及公司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临时增加多个检查项目。稽核、检查工作中,监察稽核部重视对发现问题改进完成情况的跟踪,强调问题改进效率与效果,合理保障公司及受托资产合规、稳健运作。 5、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新流程的合规论证工作,提供合规意见或建议,确保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为宗旨,不断提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评估、复核和修订基金估值程序和技术,适时更新估值相关制度,指导并监督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程序,评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对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方法进行最终决策等。估值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督察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均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人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分别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关联方承销证券”、“关联方证券出借”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胡甲 刁俊东 龚珉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53 号《关于准予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注册,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2019)验字60468688_A04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9年4月25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截至2019年4月23日止,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已收到首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7,909,767.03元,折合507,909,767.03份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54,415.05元,折合254,415.05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508,164,182.08元,折合508,164,182.0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沪港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含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收益率×3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