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国寿500 (510560):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16:57:00 中财网

原标题:国寿500 :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30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 21.1重要提示................................................................... 21.2目录....................................................................... 3§2基金简介..................................................................... 52.1基金基本情况............................................................... 52.2基金产品说明............................................................... 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2.4信息披露方式............................................................... 62.5其他相关资料............................................................... 6§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3.2基金净值表现............................................................... 63.3其他指标................................................................... 83.4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8§4管理人报告................................................................... 8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8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9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9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0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0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1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1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24.9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12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2§5托管人报告.................................................................. 12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2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2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2§6审计报告.................................................................... 12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2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3§7年度财务报表................................................................ 147.1资产负债表................................................................ 147.2利润表.................................................................... 167.3净资产变动表.............................................................. 177.4报表附注.................................................................. 18§8投资组合报告................................................................ 44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4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4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5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6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8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8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8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8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88.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58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60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60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60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60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60§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1§11重大事件揭示............................................................... 61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1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1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61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61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1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62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6211.8其他重大事件............................................................. 63§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3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63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4§13备查文件目录............................................................... 6413.1备查文件目录............................................................. 6413.2存放地点................................................................. 6413.3查阅方式................................................................. 64§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寿安保中证500ETF
场内简称国寿500
基金主代码51056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0,318,687.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5年7月3日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偏离度和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 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指数的表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近的风险 收益特征。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韩占锋任航
 联系电话010-50850744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95599 
传真010-50850776010-68121816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 306号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 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100033100031 
法定代表人于泳谷澍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 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2023年2022年2021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4,666,306.91-2,144,783.77137,113,025.32
本期利润-11,820,792.45-51,427,151.0373,201,604.2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848-0.29910.221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6.35%-21.56%15.3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6.45%-19.02%17.67%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30,955,930.13-117,397,141.64-94,291,542.9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9333-0.8487-0.540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72,087,499.27181,326,928.22282,180,998.5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22641.31091.6188
3.1.3累计期末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43.21%-39.30%-25.04%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4.76%0.85%-4.60%0.86%-0.16%-0.01%
过去六个月-9.39%0.85%-9.49%0.86%0.10%-0.01%
过去一年-6.45%0.82%-7.42%0.82%0.97%0.00%
过去三年-10.85%1.07%-14.73%1.08%3.88%-0.01%
过去五年37.44%1.28%30.26%1.29%7.18%-0.0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3.21%1.56%-44.98%1.58%1.77%-0.02%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05月29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2015年05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2.3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3.3其他指标
无。

3.4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2.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85.03%,National Mutual Funds Management Ltd.(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98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3313.85亿元,其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2706.95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证券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从业 年限 
李康基金经理2015年5 月29日-13年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量 化投资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 工程研究员。2013年11月加入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 经理,现任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寿安保中证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 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国寿安保国证创业板中盘精选88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稳丰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 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和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和国寿安 保稳泽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紧密追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跟踪误差主要源自日常申赎、预留现金头寸等因素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市场波动、成分股调整和停复牌等因素,也带来一定的跟踪误差。本基金管理人采用量化分析手段,通过适当的策略尽量克服对跟踪误差不利因素的影响。并且,逐日跟踪实际组合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定期分析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26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42%。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回顾2023年股票市场走势一波三折,年初疫情峰值平稳过度后,在经济修复预期下市场震荡上涨,但后续经济数据逐步低于预期,市场进入了“高预期、弱现实”的宏观环境。宏观政策托底意图明显,但并未像过去一样出台大规模强刺激政策,仍然遵循稳中求进,更多的是让经济符合规律地寻找新的平衡点。全年权益市场主要指数均有所下跌,其中创业板50跌幅达24%,沪深300指数下跌-11.38%,中证500和中证1000跌幅均超过-6%,恒生指数全年跌幅达到-13.82%。市场结构分化明显,小市值因子整体占优,受益人工智能业务发展的通信、传媒和计算机等行业成为贯穿全年的投资主线,中特估等板块也有阶段性演绎,新能源、消费和房地产等板块跌幅居前。

展望2024年,中国经济韧性十足、稳中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2023年GDP增速5.2%圆满完成预定目标,高质量发展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随着地产销售有望逐步企稳,多相关产业链复苏。伴随经济企稳,居民收入预期也有望逐步向好,促进消费业绩修复。出口产业链特别是汽车、电子等高端制造行业出口逐步改善,经济整体向好态势有望延续。2023年CPI、PPI处于低位运行,在联储加息顶部出现的背景下,随着汇率压力的缓解,货币政策留有充分空间。整体来看,企业利润有望稳步回升,带动权益市场业绩和估值修复,当前时点股债收益差运行在高性价比区间,权益市场具有良好的中长期配置价值。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以及各投资部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服务协议,其中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减值数据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无。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托管人认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认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22358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国寿安保中证500ETF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 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 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 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国寿安保中证500ETF基 金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 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 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寿安保中证500ETF基 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不适用
其他事项不适用
其他信息国寿安保中证500ET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国寿安保 中证500ETF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 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 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 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 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 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 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 务报表的责任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国寿安保中证500ETF基 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 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国寿安保中证500ETF基金、 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国寿安保中证500ETF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 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 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 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 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 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寿安保中证500ETF基金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 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寿安保中证500ETF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 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 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张勇李哲虹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3月29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7.4.7.12,101,931.781,832,598.11
结算备付金 10,629.17-
存出保证金 2,762.692,044.90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70,314,102.49179,929,906.55
其中:股票投资 170,300,902.08179,894,906.0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3,200.4135,000.4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1,358,958.0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173,788,384.13181,764,549.56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384,953.7835,000.00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2,286.2487,018.20
应付托管费 14,457.2517,403.6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0.02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229,187.59298,199.47
负债合计 1,700,884.86437,621.34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303,043,429.40298,724,069.86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130,955,930.13-117,397,141.64
净资产合计 172,087,499.27181,326,928.2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73,788,384.13181,764,549.56
注: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2264元,基金份额总额140,318,687.00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0,411,738.09-49,683,010.46
1.利息收入 13,971.7815,583.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3,971.7815,583.96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268,455.71-503,199.4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6,362,725.63-4,727,106.0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39,657.05126,032.3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3,054,612.874,097,874.2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20-7,154,485.54-49,282,367.2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21-2,768.6286,972.26
减:二、营业总支出 1,409,054.361,744,140.57
1.管理人报酬7.4.10.2.1931,293.981,193,177.57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186,258.85238,635.64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0.110.27
8.其他费用7.4.7.23291,501.42312,327.0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1,820,792.45-51,427,151.0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1,820,792.45-51,427,151.0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820,792.45-51,427,151.03
7.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298,724,069.86--117,397,141.64181,326,928.2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298,724,069.86--117,397,141.64181,326,928.2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少以“-”号填列)4,319,359.54--13,558,788.49-9,239,428.95
(一)、综合收益总额---11,820,792.45-11,820,792.45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 列)4,319,359.54--1,737,996.042,581,363.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8,638,719.07--3,506,046.755,132,672.32
2.基金赎回款-4,319,359.53-1,768,050.71-2,551,308.82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303,043,429.40--130,955,930.13172,087,499.27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 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376,472,541.51--94,291,542.96282,180,998.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376,472,541.51--94,291,542.96282,180,998.55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 少以“-”号填列)-77,748,471.65--23,105,598.68-100,854,070.3 3
(一)、综合收益总额---51,427,151.03-51,427,151.03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号填 列)-77,748,471.65-28,321,552.35-49,426,919.30
其中:1.基金申购款4,319,359.53--1,390,285.192,929,074.34
2.基金赎回款-82,067,831.18-29,711,837.54-52,355,993.64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298,724,069.86--117,397,141.64181,326,928.2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85号《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65,796,867.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15)验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05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65,869,631.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72,764.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268号核准,本基金308,318,687.00份基金份额于2015年7月3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500指数。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ETF,募集成立了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寿中证500ETF联接基金”)。国寿中证500ETF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核算业务指引》、《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本基金发行的份额作为可回售工具具备以下特征:(1) 赋予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清算时按比例份额获得该基金净资产的权利,这里所指基金净资产是扣除所有优先于该基金份额对基金资产要求权之后的剩余资产;这里所指按比例份额是清算时将基金的净资产分拆为金额相等的单位,并且将单位金额乘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单位数量;(2)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即本基金份额在归属于该类别前无须转换为另一种工具,且在清算时对基金资产没有优先于其他工具的要求权;(3) 该工具所属的类别中(该类别次于其他所有工具类别),所有工具具有相同的特征(例如它们必须都具有可回售特征,并且用于计算回购或赎回价格的公式或其他方法都相同);(4) 除了发行方应当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回购或赎回该基金份额的合同义务外,该工具不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中的任何其他特征;(5) 该工具在存续期内的预计现金流量总额,应当实质上基于该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已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本基金的任何影响)。

可回售工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持有方有权将该工具回售给发行方以获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权利,或者在未来某一不确定事项发生或者持有方死亡或退休时,本基金没有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合同:(1) 现金流量总额实质上基于基金的损益、已确认净资产的变动、己确认和未确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包括该基金或合同的任何影响);(2) 实质上限制或固定了上述工具持有方所获得的剩余回报。

本基金将实收基金分类为权益工具,列报于净资产。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以及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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