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北信瑞丰优选成长 (009954): 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北信瑞丰优选成长 : 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6 2.1 基金基本情况 ................................................................ 6 2.2 基金产品说明 ................................................................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4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4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4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4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4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9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9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9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2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5 13.2 存放地点 .................................................................. 55 13.3 查阅方式 .................................................................. 5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2.5 其他相关资料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报告期内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27日起生效,基金成立当年净值增长率以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7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莱州瑞海投资有限公司两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北信瑞丰基金着力打造具有高水准的投研团队,公司高管和主要投资管理人员的金融相关从业年限均在10年以上,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证券投资实战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存在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平交 易制度。公司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开放式基金、私募资管业务投资组合等,制度规范的业务范围涵盖所有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格禁止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严格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进行隔离,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各基金间的利益公平为原则建立和完善集中交易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制度要求,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司要求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原则上应该做到“同时同价”,合理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价差。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综合平衡、比例实施、保证各基金间的利益公平”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合理分配投资指令。公司通过系统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以及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和反向交易价差进行检查和分析,对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中国经济总体呈回升态势,全年GDP增长5.2%,符合年初设定的5%左右的增长目标。 有走弱趋向。受此影响,2023年各大指数均有所回调,其中上证指数-3.7%,沪深300指数-11.38%,创业板指-19.41%,科创50指数-11.24%。 本基金报告期内聚焦投资于经济复苏相关的大消费领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46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9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8.2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4年,稳增长措施持续发力,经济发展的质量将会更高;2024年,美联储降息的确定性很强,且欧洲等发达区域经济衰退的概率较大,海外流动性将转向宽松,人民币资产有望重新获得全球资本青睐。目前,A股市场已经具备较高性价比,未来随着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市场风险偏好将会持续提升。受经济苏复和海外流动性边际改善影响,A股的盈利端和估值端均将持续修复。 伴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复苏,居民收入水平和收入预期也将逐步修复,消费的复苏有望成为确定性的主线;另一方面,伴随库存周期的见底回升,PPI和CPI有可能呈温和复苏态势,同样有利于消费的复苏。 本基金未来将持续关注具备长期成长性的消费、医药、科技领域的投资机会,结合市场和宏观条件的变化,择优进行布局。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开展了从业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董监高新规落实、文化建设、网络营销活动账号及涉非账号管理等主题的自查整改工作,对公司投研交易、市场销售、后台运营等业务开展了包括业务系统权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固有资金运用、代销机构管理、廉洁从业管理、异常交易管理、新股申购执行、反洗钱等主题的专项稽核,检查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制定了《公募基金信用债投资集中度风险控制流程》、《压力测试管理办法》、《直播管理制度》、《内幕交易防控管理办法》,修订了《通讯工具管理办法》、《工作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办法》、《资产估值业务实施细则》、《交易对手管理细则》、《公募产品股票库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 运作的管理和监控,督促投研交易业务的合规开展;针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积极组织包括“内幕交易、老鼠仓及对外言论管理”、“资管新规解读”、“投资管理人员注册登记及从业人员管理新规解读”、“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管理”、“投资者教育新规”等在内共12次合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合规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按照监管要求重新制定资管新规整改计划,完成资管新规整改台账填报,持续推进资管新规整改工作;全面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的合规审核工作;严格审查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及时检查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情况;完成各项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客户投诉处理,重视媒体监督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顺应监管形势,积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切实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完成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估值小组。估值小组成员由具备丰富的证券研究、合规风控、估值经验的公司相关领导、基金经理、研究人员、交易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充分表达对相关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已经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以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报告并提交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晓玲 李惠军 姜晴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913号《关于准予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36,867,450.54元,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20)第0013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9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6,909,986.9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2,536.3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北信瑞丰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成长型的上市公司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含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等)、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财政部发布的《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在评估后续处理方案,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 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