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东方中国红利混合 (009999): 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3月30日 00:07:27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中国红利混合 : 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年度报告



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4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4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1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2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2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2 存放地点 .................................................................. 62 13.3 查阅方式 ..................................................................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东方中国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00999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2,951,646.1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重点投资于盈利能力优秀、分红水平突出且分红政策稳定的 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长期跟踪并分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结合宏观经济因素、市场估值因素、政策因素、市场情绪因 素等分析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收益风险水平,基于对证券市场的 整体判断进而动态调整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的资产配 置比例及配置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本基金从2023年8月28日起调整基金费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25日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李景岩任航
 联系电话010-66295888010-66060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8578或400-628-588895599 
传真010-66578700010-68121816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1-4 层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 号楼远洋锐中心26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邮政编码100073100031 
法定代表人崔伟谷澍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orient-fund.com或 http://www.df5888.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托管人住所或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层
注册登记机构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161号院1号楼远洋锐中 心26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2023年2022年2021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7,100,405.93-18,811,299.5716,945,219.79
本期利润-9,156,166.04-18,510,455.573,772,347.86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0.1625-0.30780.0477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19.18%-30.65%4.17%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17.99%-25.07%13.59%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14,627,488.13-7,095,252.7412,451,246.11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0.2762-0.12930.1779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38,324,158.0548,427,692.8982,455,775.2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0.72380.88261.1779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27.62%-11.74%17.79%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扣除未实现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43%0.79%-2.80%0.47%-8.63%0.32%
过去六个月-15.67%0.96%-1.43%0.51%-14.24%0.45%
过去一年-17.99%1.05%1.14%0.56%-19.13%0.49%
过去三年-30.20%1.33%8.02%0.82%-38.22%0.5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7.62%1.29%11.75%0.82%-39.37%0.4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自合同生效以来未满五年。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80号”批复,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3.3333亿元人民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9200万股,持股比例57.6%;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100万股,持股比例24.3%;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万股,持股比例8.1%;海南汇智长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170万股,持股比例3.51%;海南汇远长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123万股,持股比例3.37%;海南汇聚长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1040万股,持股比例3.12%。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六十余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策略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城镇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互联网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金证通货币市场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兴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泰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宝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永悦18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益一年持有期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品质消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兴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欣冉九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兴瑞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专精特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东方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创新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曲华 锋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3年8 月23日-11年吉林大学信用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11年 证券从业经历。2012年7月加盟本基金管 理人,曾任权益研究部研究员,东方策略
     成长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助理、东方民丰回报赢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东方新思路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中国红利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薛子 徵本基金基 金经理2021年1 月4日2023年9 月1日16年山西大学工商管理、应用心理学专业学士, 16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宣部政研所研 究员、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助理研 究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09 年7月加盟本基金管理人,曾任权益投资 部房地产、综合、汽车、国防军工、机械 设备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东方核心动 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5年 7月31日转型为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互联网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大健康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睿鑫热 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6月21日 起转型为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周期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 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 方价值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东方成长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东方中国红利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本报告期公司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1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95%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T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3年全年看,wind显示上证指数下跌3.7%、深圳成指下跌13.54%、创业板指下跌19.41%、沪深300下跌11.38%、上证50下跌11.73%、科创50下跌11.24%。分行业看,申万一级行业涨幅前五的是通信、传媒、计算机、电子、石油石化;跌幅较大的行业分别是美容护理、房地产、建筑材料、商贸零售、电力设备。

2023年年全年来看,宽指普遍跌幅 10%以上,其中创业板指跌幅接近 20%,上证指数跌幅较小,指数经历了冲高回落走势,一二季度表现较好,但伴随经济数据回落及信心不足等因素影响,三四季度指数阴跌,同时市场结构持续分化,TMT领涨,主题轮动,红利、小微盘风格指数占优,而传统机构重仓的相关赛道领域、顺周期类行业表现较差。

回顾全年,国内一季度在低基数情况下实现了量的超预期回补,二三四季度需求端出现疲弱,海外来看,美国经济数据保持一定韧性,但环比走弱,加息停止,2024年大概率开启降息周期。

从经济构成来看,投资端受到地产拖累,消费需求仍有待恢复,出口端出现一定压力。短期出台一揽子相关政策,后续政策效果仍有待观察,未来不排除进一步加码可能。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国内经济依然需要内外“两条腿走路”,对内扩大内需,结构构成看消费领域仍然是国内经济重要支柱,对外依然要走出去,产品、品牌、技术有明显优势的企业在出海道路上仍有很大空间。市场情况来看,2023年市场仍然有结构性行情,在经济数据的反复波动,市场没有明确主线的情况下,震荡结构化行情依然将延续,后续我们认为需要经济基本面的支撑。对于组合而言,我们仍然坚持一贯的风格,自下而上选择有中长期配置价值的标的,对公司盈利和目前市场定价再平衡,同时从短中长期角度对组合进行盈利估值的再平衡。中长期角度,对于优质龙头个股我们认为业绩稳定性仍然会保持较高胜率,但我们需要在足够合理的价格配置这些优质公司,从估值角度,我们认为,市场整体估值及部分优质个股已经进入中长期配置区间,风险收益比较高,在经济弱复苏的趋势下市场底有望逐步形成。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3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7.9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4%,低于业绩比较基准19.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落的背景下也很难维持高增,消费作为下游慢变量需求恢复时间较慢,政策上财政政策是全年关键,货币政策保持相对宽松,海外情况来看,美联储加息暂停,后续大概率开启降息周期,市场估值目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我们认为伴随一揽子政策出台,后续效果将逐步显现,需要关注政策对经济的影响,同时估值已跌至历史较低分位,当前市场有较高性价比,同时我们仍然需要自下而上不断精选个股,在盈利和估值之间不断进行再平衡,重视自下而上。

本基金延续此前红利风格,配置上仍以代表红利的国企央企为主要持仓,主要因为我们认为新一轮国资委考核机制,能够促使国企央企进一步释放业绩,同时保持高比例分红,估值具备进一步修复空间。且国企央企通常经营稳健,资金来源充裕,具备较强的经营安全垫;同时若未来经济增速提升,相关企业集中在传统周期、大金融行业,同样有望率先受益,总体属于进可攻退可守的选择。总体上看我们的组合延续此前的低估值、红利风格,并将在未来一段时间保持稳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在基金日常运作上,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察,强化内控体系和制度的落实;在加强对基金投资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监察方面,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进落实情况。本报告期内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1)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日常监察,对风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保证投资管理、基金销售和后台运营等业务的合法合规。(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监察力度,完善了基金投资有关控制制度。(3)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完善业务流程,在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中实行风险管理责任制,并进行持续监督,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4)注重加强对员工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的教育与监察,并通过开展法规学习活动等形式,提升员工的诚信规范和风险责任意识。下一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和风险控制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基础上,确保基金资产的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更多、更好的回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相关会计核算业务细则,本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基金各项资产进行核算,本报告期间没有需要披露的对基金估值有重大影响的估值程序调整等信息。现对本基金管理人估值程序说明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分管运营高级管理人员、分管投研高级管理人员、督察长以及运员。估值委员会设立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会副主任1-2名,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职责分工分别如下: 1.委员会主任
负责召集估值委员会工作会议,就估值参与各方提交的估值问题组织讨论,进行决议并组织实施;因特殊原因,委员会主任无法履行职责时,由指定的副主任代理其行使召集职责。

2.运营部
①自行或应各方需求提请估值委员会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

②征求托管行意见并借鉴行业通行做法,提出估值方法的修改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估值方法及估值模型而最终确认的具体投资品种公允价值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后,对相应产品进行估值。

④负责编制相应产品持有的投资品种变更估值方法的相关公告,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发布公告,并根据公告内容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客户沟通。

⑤负责起草估值相关制度、办法等,并履行规定流程后执行。

3.投研部门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各产品相关法律文件,适时评估各产品持有投资品种的现有估值政策及估值方法是否公允、适当;对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时,投研部门必要时可向运营部提交估值方法调整说明,由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召集估值会议进行审议。

4. 合规法务部、风险管理部
在日常合规监控及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时,建议或提示运营部提请估值委员会召集估值会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公司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并依据其提供的中证债券估值数据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进行估值(适用非货币基金)或影子定价(适用货币基金)。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等影响,本基金存在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二十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持续期间为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4月27日、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24]第ZB3016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东
 方中国红利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 负债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中国红利基金2023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中国红利基金,并履行了职业 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东方中国红利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 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基金管理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 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负责评估东方中国红利基金 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 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他现实的选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中国红利基金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中国红利基金不能持续经 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李永江高慧丽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4年3月21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1,338,250.741,035,520.46
结算备付金 42,314.99359,190.94
存出保证金 5,097.2429,909.00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36,566,171.0947,009,136.09
其中:股票投资 34,323,427.2043,988,567.6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242,743.893,020,568.4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应收清算款 692,560.07405,562.0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535.2641,865.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6--
资产总计 38,649,929.3948,881,183.5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117,339.3853,582.81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122.1964,267.09
应付托管费 6,687.0210,711.1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7161,622.75324,929.59
负债合计 325,771.34453,490.66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852,951,646.1854,869,780.09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7.4.7.9-14,627,488.13-6,442,087.20
净资产合计 38,324,158.0548,427,692.8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8,649,929.3948,881,183.55
注: 报告截止日2023年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7238元,基金份额总额 52,951,646.1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8,248,019.41-17,281,308.71
1.利息收入 16,659.4571,568.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015,790.9671,568.7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868.4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6,360,446.86-17,773,805.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1-7,768,286.86-18,459,580.4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246,338.6874,283.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3--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4--
衍生工具收益7.4.7.15--
股利收益7.4.7.161,361,501.32611,492.0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17-2,055,760.11300,844.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18151,528.11120,083.64
减:二、营业总支出 908,146.631,229,146.86
1.管理人报酬7.4.10.2.1671,652.68911,229.22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111,942.13151,871.48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19--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0124,551.82166,046.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9,156,166.04-18,510,455.5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9,156,166.04-18,510,455.5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9,156,166.04-18,510,455.57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方中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54,869,780.09--6,442,087.2048,427,692.89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54,869,780.09--6,442,087.2048,427,692.89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918,133.91--8,185,400.93-10,103,534.84
(一)、综合收益 总额---9,156,166.04-9,156,166.0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918,133.91-970,765.11-947,368.8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34,686,412.73--6,173,341.8628,513,070.87
2.基金赎-36,604,546.64-7,144,106.97-29,460,439.67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52,951,646.18--14,627,488.1338,324,158.05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70,004,529.14-12,451,246.1182,455,775.25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70,004,529.14-12,451,246.1182,455,775.2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5,134,749.05--18,893,333.31-34,028,082.36
(一)、综合收益 总额---18,510,455.57-18,510,455.57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5,134,749.05--382,877.74-15,517,626.7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4,354,421.09-239,631.4014,594,052.49
2.基金赎 回款-29,489,170.14--622,509.14-30,111,679.28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54,869,780.09--6,442,087.2048,427,692.8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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