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002991):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6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6,000万元(含)且不 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0 月 26日和 2023年 10月 27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 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1,043,9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12%,最高成交价为 80.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7.6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0,161,688.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 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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