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600232):金鹰股份: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9:20:25 中财网
原标题:金鹰股份:金鹰股份: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3月29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 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密和康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提交公司 2023年度监事薪酬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监事洪东海、林如忠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其生产经营和业务方式的需求所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担保的对象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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