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601698):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010781号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卫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国卫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卫通”)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号)核准,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不超过 400,000,000.00股,公司实际发行 224,385,41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60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12,924,599.73元后的募集资金2,141,175,355.47元已于2022年9月30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号为110906066710605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外,公司用于本次发行的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1,300,363.5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1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严格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该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以上述制度为基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二)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情况 经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根据上述审议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全部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号为110906066710605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2024年1月3日第2024-001号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四)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0月 19日在北京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协议已经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147,484,058.17元。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三、(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中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外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中星6E卫星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440.00万元。 注3:中星26号卫星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320.91万元。 注4:中星26号卫星的预计效益为内部收益率,该卫星的设计寿命为15年,运营期较长,中星26号卫星于2023年12月投入使用,截至目前营运时间相对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该卫星是否达到整个项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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