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药业(002873):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议启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股份方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A股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2024年 2月 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走势,为进一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决定在原定回购额度基础上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万元(含)”,所增加的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公司本次继续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具体内容及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分别于 2024年 2月 6续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实施首次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年 2月 7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股份比例达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年 2月 8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股份比例达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年 3月 2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一、继续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3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806,030股,占公司 2024年 3月 31日总股本 231,537,450股的3.8033%,最高成交价为 9.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5,303,968.97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前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继续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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