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688535):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0:50:51 中财网
原标题: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2023年12月21日,审计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与中汇会计师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进展进行了沟通。

2024年3月22日,向审计委员会发送2023年年度报告,沟通审计报告初稿意见,并于同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线上就2023年年度报告的具体细节问题再次沟通并完善。



特此报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