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进展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及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国债逆回购资金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国债逆回购明细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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