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301068):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1:40:58 中财网
原标题:大地海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4-016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被诉(被仲裁) 人诉讼(仲裁) 事件诉讼(仲 裁)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 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 多万,在 诉讼过程 中
保千里、东北证 券、银信评估、 立信等2015年重组、 2015年报、 2016年报80万元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
邓红玉2009年2010年2009年
黄传飞2017年2014年2017年
里全2012年2010年2012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上市公司名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传飞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亚茂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里全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2023年度立信审计收费75万元,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工作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工作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次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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