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福达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3月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6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6.11元/股,最低价为5.10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39,931,30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