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智科技(30136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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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7:26: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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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众智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 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 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众智科技 |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坤雁 | 联系电话:010-85127844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立彦 | 联系电话:010-85127844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
决议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
决议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议案及
决议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2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2 | (2)培训日期 | 2023年2月16日/2023年12月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2023年2月16日培训:
①上市公司监管体系及信息披露要
点;
②公司治理的规定及要求;
③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应披露事项;
④内幕信息与防止内幕交易;
⑤监管动态及部分违规案例介绍。
2、2023年12月4日培训:
①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的减持方法
和程序等;
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与要求;
③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方法方
式及监管要求;
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及后续变更要求;
⑤《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
订要点解读。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无虚假记载、误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函 | | |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房屋产权瑕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2023年10月20日,原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张玉林由于个人工作
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代表人,由周立彦接替
张玉林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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