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603009):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02日 20:41:09 中财网

原标题:北特科技: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历史沿革
1.上海北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
上海北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金属”),系由自然人靳坤与迟凤阁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2年 6月 21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发的310114203387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万元,其中靳坤出资比例90.00%,迟凤阁出资比例10.00%。上述注册资本经上海同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2年6月17日出具同诚会验[2002]第3-924号验资报告验证。


出资金额(元)
4,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0
根据2006年2月21日股东会决议,由靳坤以货币增资50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靳坤出资比例变更为95.00%,迟凤阁出资比例为5.00%,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经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3月9日出具沪东七验(2006)648号验资报告审验。2006年8月8日,迟凤阁将所持北特金属5.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靳晓堂,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靳坤持有北特金属95.00%股权,靳晓堂持有5.00%股权。本次变更后,出资人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表格如下:

出资金额(元)
9,500,000.00
500,000.00
10,000,000.00
根据2010年7月20日股东会决议,靳坤将所持北特金属16.676%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谢云臣,同时北特金属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2.04万元,由陶万垠等20人以现金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2.04万元,股东人数为23人。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8月16日出具天职沪核字[2010]1336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股权转让并增资后,北特金属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认缴出资(元)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元)实缴出资比例(%)
靳坤7,832,400.0070.43277,832,400.0070.4327
靳晓堂500,000.004.4962500,000.004.4962
谢云臣1,667,600.0014.99591,667,600.0014.9959
陶万垠349,500.003.1429349,500.003.1429
齐东胜349,500.003.1429349,500.003.1429
曹宪彬354,500.003.1878354,500.003.1878
徐鸿飞20,900.000.187920,900.000.1879
包维义18,100.000.162818,100.000.1628
蔡向东7,000.000.06297,000.000.0629
王新计4,200.000.03774,200.000.0377
盛利民1,400.000.01261,400.000.0126
沈凯旋1,400.000.01261,400.000.0126
王洪利1,400.000.01261,400.000.0126
张绍斌1,400.000.01261,400.000.0126
徐宝忠1,400.000.01261,400.000.0126
杨永林1,400.000.01261,400.000.0126
甘春林1,400.000.01261,400.000.0126
张玉海1,400.000.01261,400.000.0126
汪超峰1,100.000.00991,100.000.0099
徐海波1,100.000.00991,100.000.0099
熊北怀1,100.000.00991,100.000.0099
熊祥宝1,100.000.00991,100.000.0099
潘亚威1,100.000.00991,100.000.0099
合 计11,120,400.00100.0011,120,400.00100.00
2.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根据2010年9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北特金属于2010年9月16日整体变更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北特科技”,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并将北特金属截至2010年8月31日的净资产92,975,934.85元折合为北特科技的股本80,000,000.00股,每股1.00元,其余12,975,934.85元转入资本公积。2010年9月 10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北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克森评报字(2010)第02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2010年9月1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沪核字[2010]1351号验资报告验证,北特科技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80,000,000.00元,北特科技股东为北特金属的全体股东。2010年 10月 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发的31011400061425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北特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人认缴出资(元)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元)实缴出资比例(%)
靳坤56,346,160.0070.432756,346,160.0070.4327
靳晓堂3,596,960.004.49623,596,960.004.4962
谢云臣11,996,720.0014.995911,996,720.0014.9959
陶万垠2,514,320.003.14292,514,320.003.1429
齐东胜2,514,320.003.14292,514,320.003.1429
曹宪彬2,550,240.003.18782,550,240.003.1878
徐鸿飞150,320.000.1879150,320.000.1879
包维义130,240.000.1628130,240.000.1628
蔡向东50,320.000.062950,320.000.0629
王新计30,160.000.037730,160.000.0377
盛利民10,080.000.012610,080.000.0126
沈凯旋10,080.000.012610,080.000.0126
王洪利10,080.000.012610,080.000.0126
张绍斌10,080.000.012610,080.000.0126
徐宝忠10,080.000.012610,080.000.0126
杨永林10,080.000.012610,080.000.0126
甘春林10,080.000.012610,080.000.0126
张玉海10,080.000.012610,080.000.0126
汪超峰7,920.000.00997,920.000.0099
徐海波7,920.000.00997,920.000.0099
熊北怀7,920.000.00997,920.000.0099
熊祥宝7,920.000.00997,920.000.0099
潘亚威7,920.000.00997,920.000.0099
合 计80,000,000.00100.0080,000,000.00100.00
3.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上交所上市
根据北特科技于2014年5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及上市决议,以及2014年6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4号文的核准,北特科技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956,7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6,982,375.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974,324.3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6,6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23,304,324.39元。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670,000.00元。2014年7月16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4]1043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4]401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3009,股票简称:北特科技

2014年8月11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4000614256,本次变更后,北特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80,000,000.0075.0080,000,000.0075.00
26,670,000.0025.0026,670,000.0025.00
106,670,000.00100.00106,670,000.00100.00
4. 2015年增资情况
2015年8月11日,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000.00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3,690,000.00股,预留310,000.00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6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授予价格14.80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5年 9月 18日。本次实际认购数量为 3,370,000.00股,共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37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40,0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7日止,公司已经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49,876,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37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46,506,000.00元。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 比例(%)股权激励增资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71,939,840.0067.443,370,000.0075,309,840.00
34,730,160.0032.56 34,730,160.00
106,670,000.00100.003,370,000.00110,040,000.00
5. 2016年增资情况
(1)增发股票
2016年6月23日,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07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24,557股,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35.02元。本次发行后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1,024,55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96,812,032.91元。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064,557.00元,股本为131,064,557.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3009号验资报告。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比 例(%)增资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75,309,840.0068.4421,024,557.0096,334,397.00
34,730,160.0031.56 34,730,160.00
110,040,000.00100.0021,024,557.00131,064,557.00
(2)股权激励增资及注销库存股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授予公司部分员工310,000.00股剩余限制性股票,2016年9月 21日股份变动完成,公司股本变更为 131,374,557.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31,374,557.00元人民币,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955,1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对公司股权激励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5459号验资报告。2016年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入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比 例(%)股权激励增 资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96,334,397.0073.50310,000.0096,644,397.00
34,730,160.0026.50 34,730,160.00
131,064,557.00100.00310,000.00131,374,557.00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了谢会来、王振华的 57,000.00股闲置性股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回购注销了袁申波的 10,000.00股闲置性股票,两次注销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 67,000.00股,资本公积减少人民币922,300.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比 例(%)注销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96,644,397.0073.56-67,000.0096,577,397.00
34,730,160.0026.44 34,730,160.00
131,374,557.00100.00-67,000.00131,307,557.00
(3)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及注销库存股
公司2015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9月1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3,69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73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651,500.00股限制股票于2016年12月20日上市流通。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条款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等相关会议决议,因公司部分员工离职,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回购注销46,000.00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比 例(%)解锁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96,577,397.0073.55-1,697,500.0094,879,897.00
34,730,160.0026.451,651,500.0036,381,660.00
131,307,557.00100.00-46,000.00131,261,557.00
2016年4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16]807号),核准北特科技非公开发行。公司于 2016年 6月成功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1,024,557.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0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中18,169,046.00股于2017年6月30日上市流通。

2014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4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 26,67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北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靳坤、谢云臣、靳晓堂所持股份71,939,840.00股的流通限制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票于2017年7月18日起上市流通。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 比例(%)解锁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94,879,897.0072.28-90,108,886.004,771,011.00
36,381,660.0027.7290,108,886.00126,490,546.00
131,261,557.00100.00 131,261,557.00
6. 2017年增资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31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内容为:拟以公司2016年年报经审计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5股,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31,261,557.00股为基数,总计转增 196,892,336.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328,153,893.00股。转增股本后股权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 比例(%)转增股本变更后投资金额
4,771,011.003.637,156,517.0011,927,528.00
126,490,546.0096.37189,735,819.00316,226,365.00
131,261,557.00100.00196,892,336.00328,153,893.00
2017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就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 比例(%)解锁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11,927,528.003.63-4,438,750.007,488,778.00
316,226,365.0096.374,438,750.00320,665,115.00
328,153,893.00100.00 328,153,893.00
7. 2018年增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2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北特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18年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北特科技下发《关于核准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董巍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号),核准北特科技向自然人董巍、王家华、董荣镛、徐洁、董荣兴、张益波、李少雄、张恩祖、董耀俊、董荣舫、朱斌、全大兴、李长明、陈咏梅、全忠民、苏伟利、姚丽芳、缪延奇、吴鹏、黄伟强、文国良、王伟、杨虎、方晖、殷玉同、李玉英、施佳林、徐建新、杨卿、曹可强、楚潇、张学利32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裕”)95.7123%股权,其中股份支付比例占支付总对价的55.40%,现金支付比例占支付总对价44.60%。发行股份数量为20,593,18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2.18元/股,以股份支付的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250,824,968.94元。北特科技原注册资本为人民328,153,893.00元,本次发行后,北特科技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0,593,18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8,747,076.00元。发行股份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 比例(%)增资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7,488,778.002.2820,593,183.0028,081,961.00
320,665,115.0097.72 320,665,115.00
328,153,893.00100.0020,593,183.00348,747,076.00
2018年4月20日,公司向靳晓堂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该次向靳晓堂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10.61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以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商数整数部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0,367,577.00股,靳晓堂放弃余数部分所代表的公司股份数。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扣除中介费用人民币8,820,754.64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179,245.3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6839-4号《验资报告》。实际存入配套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金额为110,000,000.00元(其中含应扣未扣非公开发行中介费8,820,754.64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367,577.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9,114,653.00元。发行股份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 比例(%)增资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28,081,961.008.0510,367,577.0038,449,538.00
320,665,115.0091.95 320,665,115.00
348,747,076.00100.0010,367,577.00359,114,653.00
8. 2019年企业经营范围变更
2019年1月16日,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在原有金属制品的加工、制造,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汽车空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经营项目。2019年6月19日,企业调整变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转向系统零部件、电机轴、输入轴、输出轴、高精度汽车转向零部件的生产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

9. 2019年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19年4月2日,根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59,014,653.00元,系原激励对象中马艳骅、刘洋、李娜、张苏、李彩丽已离职,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对象持有的共计100,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比 例(%)注销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38,449,538.0010.71-100,000.0038,349,538.00
320,665,115.0089.29 320,665,115.00
359,114,653.00100.00-100,000.00359,014,653.00
2019年5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解锁条件已达成,董事会一致同意为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19年5月15日,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3.75万股,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比 例(%)解锁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38,349,538.0010.68-237,500.0038,112,038.00
320,665,115.0089.32237,500.00320,902,615.00
359,014,653.00100.00 359,014,653.00
2019年6月28日,根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上市公告书以及公司其他公告,公司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7,138,778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靳晓堂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当日,股东靳晓堂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9年7月3日。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 比例(%)解锁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38,112,038.0010.62-7,138,778.0030,973,260.00
320,902,615.0089.387,138,778.00328,041,393.00
359,014,653.00100.00 359,014,653.00
2019年8月23日,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59,002,153.00元,系原激励对象中朱春芳、张琴已离职,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对象持有的共计12,5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朱春芳、张琴共 2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5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0股。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比 例(%)注销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30,973,260.008.63-12,500.0030,960,760.00
328,041,393.0091.37 328,041,393.00
359,014,653.00100.00-12,500.00359,002,153.00
10. 2021年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1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上海光裕相关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部分补偿义务人合计272,064股限售流通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所有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358,730,089 股,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358,730,089.00元。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比 例(%)注销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30,960,760.008.62-272,064.0030,688,696.00
328,041,393.0091.38 328,041,393.00
359,002,153.00100.00-272,064.00358,730,089.00
2021年6月17日,根据《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司2018年5月3日《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公司其他公告,公司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10,367,577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靳晓堂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当日,股东靳晓堂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因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22日。

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变更前投资金额变更前投资 比例(%)注销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
30,688,696.008.55-10,367,577.0020,321,119.00
328,041,393.0091.4510,367,577.00338,408,970.00
358,730,089.00100.00 358,730,089.00

法定代表人:靳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358,730,089.00股,注册资本为358,730,089.00元。营业期限为2002年06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公司注册地为嘉定区华亭镇高石路(北新村内)。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000740291843G。


(二) 本公司经营范围及行业性质
金属制品的加工、制造,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空调和压缩机(除特种设备),汽车空调系统及其配件、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转向系统零部件、电机轴、输入轴、输出轴、高精度汽车转向零部件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行业性质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


(三) 实际控制人
本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靳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靳晓堂先生。


(四) 财务报表报出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4年4月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五) 合并范围
本公司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3家,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有变化,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存货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收入确认原则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三(十七)、本附注三(二十一)、本附注三(二十四)和本附注三(三十二)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七)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二十)“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十一)“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八)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
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二十)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 外币业务折算和外币报表的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十一)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三(三十二)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
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 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

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三(十一)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
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三(十一)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三(三十二)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 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