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新赣江(873167):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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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02日 00:09:0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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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赣江: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2月9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3年6月,公司产品维
生素C咀嚼片被江西省品牌建
设促进会授予“江西名牌产
品”。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大事件 .......................................................... 3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 4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50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54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72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 80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06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事项 | 是或否 | |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1、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年度报告》相关规定,基于保守本公司商业秘密的需要,不便于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前五大客户的具
体名称。
【重大风险提示表】
1、 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 √否
2、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释义项目 | | 释义 | | 新赣江、新赣江药业、本公司、公司 | 指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众源药业 | 指 | 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新赣江全资子公司 | | 凯达咨询 | 指 | 吉安吉州区凯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 三会议事规则 | 指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 |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财通证券 | 指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 奥匹神药业 | 指 | 江西奥匹神药业有限公司 | | 奥匹神医疗 | 指 | 江西奥匹神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 依脉科技 | 指 | 依脉人工智能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 源古宝生物 | 指 | 江西省源古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力赛新 | 指 | 力赛新(广东)制药有限公司 | | 聚优云酷 | 指 | 江西聚优云酷医疗咨询有限公司 | | 老俵大药房 | 指 | 江西老俵大药房有限公司 | | 袭明堂 | 指 | 江西袭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 奥弘电子 | 指 | 杭州奥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众泽源 | 指 | 江西众泽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交赣健康 | 指 | 上海交赣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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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 | 新赣江 | | 证券代码 | 873167 | | 公司中文全称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Jiangxi Xinganjiang Pharmaceutical Co.,Ltd. | | | XGJ | | 法定代表人 | 张爱江 |
二、 联系方式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年度报告 | 2023年年度报告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云章路36号董秘办公室 |
四、 企业信息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时间 | 2023年2月9日 | | 行业分类 | C制造业-27医药制造业-271化学药品原料制造-2710化学药品原料制造 |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三大类 |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70,861,250 |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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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为(张爱江) |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 | 实际控制人为(张爱江、张明、张佳、张咪和严棋鹏),一致行动人为
(张爱江、张明、张佳、张咪、严棋鹏、凯达咨询) |
五、 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内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00759975583T |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云章路36号 | | 注册资本(元) | 70,861,250 |
六、 中介机构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 | 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
室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肖强光、吴小亚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财通证券 | |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顾磊、吕德利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2月9日2026年12月31日 |
七、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收到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方鸿斌先生接替顾磊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吕德利先生、方鸿斌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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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216,483,936.65 | 211,150,421.69 | 2.53% | 207,913,346.74 | | 毛利率% | 47.15% | 46.07% | - | 44.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 45,565,550.51 | 46,322,272.63 | -1.63% | 54,830,811.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7,556,891.83 | 45,335,709.72 | -17.16% | 41,466,095.9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计算) | 10.70% | 18.14% | - | 22.0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计算) | 8.82% | 17.76% | - | 16.7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68 | 0.90 | -24.44% | 1.08 |
二、 营运情况
单位:元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计 | 521,932,618.59 | 353,875,321.26 | 47.49% | 282,032,972.79 | | 负债总计 | 48,207,519.58 | 71,186,539.18 | -32.28% | 45,496,463.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 470,584,914.14 | 278,499,029.84 | 68.97% | 232,176,757.2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 | 6.64 | 5.44 | 22.06% | 4.53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89% | 14.32% | - | 8.17%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9.24% | 20.12% | - | 16.13% | | 流动比率 | 7.51 | 2.86 | | 2.91 | |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利息保障倍数 | 766.93 | 344.03 | - | 540.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40,429,251.96 | 89,419,311.08 | | 46,941,3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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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9.17 | 21.63 | - | 13.07 | | 存货周转率 | 2.32 | 2.29 | - | 2.72% | | 总资产增长率% | 47.49% | 25.47% | - | -4.95%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2.53% | 1.56% | - | 13.84% | | 净利润增长率% | -3.55% | -13.32% | - | 21.82% |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四、 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2024年2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发布《2023年年
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与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
差异,差异幅度均未达到20%。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业绩快报 年度报告 差异
营业收入 216,752,768.24 216,483,936.65 -268,831.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226,503.04 45,565,550.51 -660,95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8,412,269.43 37,556,891.83 -855,377.60
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69 0.68 -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10.85% 10.70%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9.01% 8.82% 0.00
总资产 519,274,003.48 521,932,618.59 2,658,61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71,245,866.67 470,584,914.14 -660,952.53
股本 70,861,250.00 70,861,25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65 6.64 -0.01 | | | | | | | 项目 | 业绩快报 | 年度报告 | 差异 | | | 营业收入 | 216,752,768.24 | 216,483,936.65 | -268,831.5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226,503.04 | 45,565,550.51 | -660,952.5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 38,412,269.43 | 37,556,891.83 | -855,377.60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69 | 0.68 | -0.0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 10.85% | 10.70% | 0.0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 9.01% | 8.82% | 0.00 | | | 总资产 | 519,274,003.48 | 521,932,618.59 | 2,658,615.11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471,245,866.67 | 470,584,914.14 | -660,952.53 | | | 股本 | 70,861,250.00 | 70,861,250.00 | 0.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6.65 | 6.64 | -0.01 | | | | | | |
五、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
份) | | 营业收入 | 69,223,571.97 | 54,135,786.20 | 39,681,897.86 | 53,442,680.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679,264.59 | 13,801,387.45 | 8,035,198.89 | 7,049,699.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380,837.57 | 12,238,213.25 | 3,666,888.05 | 5,270,952.96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5,849.56 | -102,751.81 | 4,585,171.8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
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
除外 | 7,113,989.80 | 190,084.09 | 9,007,795.6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损益 | 2,105,062.68 | 1,363,930.79 | 1,381,998.1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 |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 |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 |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
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
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 |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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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294,696.54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
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
次性费用,如安置职
工的支出等 | | |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调整对当
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
影响 | | |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
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
股份支付费用 | | |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 |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 |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003.78 | -308,155.59 | 96,829.2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2,613.65 | 2,929.60 | 20,800.00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9,414,511.91 | 1,146,037.08 | 14,797,898.28 | | | 所得税影响数 | 1,265,725.67 | 162,644.20 | 1,347,819.1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 140,127.55 | -3,170.03 | 85,363.99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8,008,658.68 | 986,562.91 | 13,364,715.19 |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八、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化学药品原材料、包装材料及辅助材料等物资。采购
部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结合公司的实际库存和对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制定采购计划。采购人员
通常获取两家或以上合格供应商的报价(特殊情况可以少于两家),通过比价及综合评估后报经负责
人审批并确定具体供应商。
为确保原材料质量,公司根据药品生产GMP管理的要求制定严格的采购制度,并建立了完善的合
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主要原辅料、包材均从合格供应商采购,新增供应商需要由供应、生产、质
量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检查讨论确定,并根据试用情况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同时,公司建
立了供应商评价体系,从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情况、生产使用情况、供货及时性、数量保证性、售
后服务、协作关系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分级,公司将根据评价分级结果不断优化原材料采购计划。
供应商原材料送到公司后,由仓库人员检查接收,经检验合格后按照原材料类型分类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及中成药生产严格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按照符合GMP要求的生产管理模式组织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已制定一套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
《生产质量控制点管理规程》《物料批准放行管理规程》《产品批准放行管理规程》等。
公司生产模式遵循“以销定产”,即销售部门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往年销售情况,制定年度、季
度、月度销售计划,并将相关计划下发至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及生
产物料的需求计划,并将计划下发至公司采购部门。产品生产完工后,交由质检部门负责质量检验和
验收,验收合格后放至仓库。
此外,公司重视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设有QA和QC,负责整个生产过程的
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操作符合批准的操作规程和GMP的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制定物料、
中间体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范,对涉及产品质量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并对生产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用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试剂、中间体、成品等进行留样及检测,检验合格后,产成品才能入库。
3、销售模式
(1)化学原料药
公司化学原料药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客户为下游制剂生产企业。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和严
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葡萄糖酸盐系列原料药在国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口碑,并和葡萄糖
酸钙、葡萄糖酸锌等制剂、保健品的主要生产企业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澳诺(中国)制药有
限公司等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
公司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种类多,覆盖客户群体广,直接使用自有品牌面向终端客户进行
销售会加大人力成本和营销成本,因此公司采用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
经销模式下,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由公司销售至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至连锁药店、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等医疗终端客户,公司与经销商实行买断式销售。直销模式下,公司将化学药
品制剂和中成药产品直接销售给药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终端客户。
同时,在经销和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采用商标授权、自有品牌相结合的方式对外销售。
(3)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二级子公司奥匹神药业经营贸易类业务,在向公司或外部单位采购后,直接对外
销售,不存在加工环节,并通过购销差价获取盈利。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专精特新”认定 | □国家级 √省(市)级 |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是 | | 其他相关的认定情况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2022年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并取
得了一定的成绩。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216,483,936.65元,同比增长 2.53%,主营业务增长的原因
是维生素C咀嚼片销售实现增长,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促进市场销量稳步提升,亦为公
司业绩增长带来持续支撑,产品销售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023年实现营业利润52,900,413.44元,同比下降1.33%,实现净利润 44,515,983.14元,同比
下降3.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65,550.51元,同比下降1.63%。营业利润、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差异不大。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29,251.96元,同比下降 54.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
内缴纳前期缓缴税费、支付工资及采购材料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57,957,568.20元,
同比下降 343.1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150,695,707.76元,同比增长1,887.6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在北交所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所致;
报告期末:资产总额521,932,618.59元,较上年末增长47.49%,负债总额48,207,519.58元,
较上年末下降32.28%,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二) 行业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以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
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属于医药行业,其具体管理部门及其职责如下:
部门/协会 职责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
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
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负责
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等。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
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
理和服务工作等。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
国家医疗保障局 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
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 | | | | | 部门/协会 | 职责 | |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标准管理、注册管理、质
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负责组织指导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
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负责
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等。 | |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
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
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
理和服务工作等。 | |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
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
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 | 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
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
组织实施等。 | | | | 应急管理部 |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编
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
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
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等。 | | | | 国家生态环境部 |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
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
的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
法等。医药制造业多属于重污染行业,医药行业企业的投资、生产等均
需符合环保要求。 | | | |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 |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
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等。 | | | | | |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床试验、药品上市许可、再注册等申请以及补充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
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药品注册按照中药、化学
药和生物制品等进行分类注册管理。申请人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数据、资料和样品,经国务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药品,
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注册证书;但是,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
片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
对化学原料药一并审评审批,对相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一并审评,对药品的质量
标准、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一并核准。
(4)国家药品标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规定,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5)药品定价制度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保部等多个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意见的通知》,决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
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规定:国家完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药品价格
进行监测,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
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
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
格合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
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
等行为。
(6)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我国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
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
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经营处
方药、非处方药的批发企业和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
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7)药物一致性评价
药物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的一项药品质量要求,即国家要求仿制
药品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具体来讲,要求杂质谱一致、稳定性一致、体内外溶出规律一致。
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对已批准上
市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
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2018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通
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化学
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
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对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达
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原则上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及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及规章名称 最新颁布时间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1999/06/18
1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007/01/31
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1/01/17
3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2012/08/24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6/02/06
5 | | | | | | 序号 | 法律法规及规章名称 | 最新颁布时间 | | | 1 |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 1999/06/18 | | | 2 |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 2007/01/31 | | | 3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2011/01/17 | | | 4 |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 2012/08/24 |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201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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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 | 2016/05/26 | | | | 7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2016/07/13 | |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2016/12/25 | | | | 9 |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 2017/07/27 | | | | 10 |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2017/11/17 | | |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2019/08/26 | | | | 12 | 专利审查指南(2020年修订版) | 2020/02/01 | | | | 13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2020/03/30 | | | | 14 |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2020/03/30 | | | | 15 |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 2020/04/23 | | |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 2020/07/02 | | | | 17 |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 2021/01/13 | | | | 18 |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 2021/05/13 | | | | 19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2022/05/09 | | | | 20 |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2022/08/03 | | | | 21 |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 2022/10/26 | | | | 22 | 《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2022/12/14 | | | | | | |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涵盖四
大方面共21项,包括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着力增强公共卫生
服务能力、推进医药卫生高质量发展。
4、我国医药行业政策动态
自2017年以来,与我国医药行业相关的政策较多,涉及新医改、行业标准管理、仿制药一致性评
价等等,为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 | | | | 产业政策 | 发布机关 | 发布年度 | 主要内容 | | 《“十三五”
卫生与健康规
划》 | 国务院 | 2017年 | 到 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实现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在 2015年基础上提
高 1岁,超过 77.3岁。从卫生与健康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入手,
提出了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加
强妇幼卫生保健和生育服务、发展老年健康服务、促进贫困人
口等重点人群健康、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综合监督执法与食品药品安全
监管、加快健康产业发展等 10项工作任务。 | | 《“十三五”
国家药品安全
规划》 | 国务院 | 2017年 | 分期分批对已上市的药品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2018年
底前,完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 2007年 10月 1
日前批准上市的 289个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的一致性
评价;鼓励企业对其他已上市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 | | 《“十三五”
中医药科技创
新专项规划》 | 科技部、
国家中医
药管理局 | 2017年 | 凸显战略地位,形成产值突破 10亿元的中药健康产品群 3~5
个,国际知名品牌 1~2个。 | | 《国家临床医
学研究中心五
年(2017-2021
年)发展规
划》 | 科技部、
国家卫生
计生委、
军委后勤
保障部、
食品药品
监管总局 | 2017年 | 到 2021年底,针对重大需求,在主要疾病领域和临床专科统筹
建成 100家左右的中心;开展 20-30项万人以上规模的疾病人
群队列研究,开发 50-80项疾病综合治疗方案,研究制定不少
于 15项国际水平的临床实践指南,普及推广一批医学科技成
果。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产业政策 | 发布机关 | 发布年度 | 主要内容 | | 《增强制造业
核心竞争力三
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 国家发展
改革委 | 2017年 | 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九大重点领
域,分别是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智能机
器人、智能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新材
料、制造业智能化、重大技术装备等九大关键技术。其中高端
医疗器械和药品是围绕健康中国建设要求和医疗器械技术发展
方向,聚焦使用量大、应用面广、技术含量高的高端医疗器
械,鼓励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产品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转
化,填补国内空白,推动一批重点医疗器械升级换代和质量性
能提升,提高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发挥大型企业的引领带动
作用,培育国产知名品牌。 | | 《进一步改善
医疗服务行动
规划(2018-
2020年)》 | 卫计委和
国家中医
局 | 2018年 | 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以危急重症为重点,创
新急诊急救服务;以医联体为载体,提供连续医疗服务;以日
间服务为切入点,推进实现急慢分治;以“互联网+”为手段,建
设智慧医院;以“一卡通”为目标,实现就诊信息互联互通;以
社会新需求为导向,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以签约服务为依
托,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以人文服务为媒介,构建和谐医患
关系;以后勤服务为突破,全面提升患者满意度。 | | 《关于改革完
善仿制药供应
保障及使用政
策的意见》 | 国务院 | 2018年 | 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
力,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安全需求,加快我国由制
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价工作,对临床使用量大、金额占比高的品种加快评价工作进
度;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
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推动仿制药产业国际
化,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交流,加快药品研发、注
册、上市销售的国际化步伐;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
立跨境研发合作平台。 | |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印发深
化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 2019
年重点工作任
务的通知》 | 国务院 | 2019年 | 明确了两方面重点工作内容:一是要研究制定的文件,主要涉
及健康中国行动、促进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鼓励仿制的药
品目录、规范医用耗材使用、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
进一步深化医改、医疗机构用药管理、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
支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
务体系、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加强医生队伍管
理、医联体管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改进职工医保个人
账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等方面的 15个文件。二是要推动
落实的重点工作,主要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和加强医院
管理等方面,提出 21项具体工作。解决看病贵方面,提出推进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改革、
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公
立医院补偿机制、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健康扶贫
等重点工作。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产业政策 | 发布机关 | 发布年度 | 主要内容 | | 《关于深化医
疗保障制度改
革的意见》 | 国务院 | 2020年 | 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受理与审评,通过完善医保
支付标准和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
促进仿制药替代。 | | 《中央关于制
定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
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
远景目标的建
议》 | 中央 | 2020年 |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
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
系,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管理考核,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
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发展高端医疗设备。支持社会办医,推广
远程医疗。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 | 《推动原料药
产业绿色发展
的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
息化部、
生态环境
部、国家
卫生健康
委、国家
药监局四
部门 | 2020年 | 指出加强原料药生产企业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持证、按证排
污,落实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区域执行特别排
放限值,强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做
好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原料药生产
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 | 《关于全面加
强药品监督能
力建设的实施
意见》 | 国务院办
公厅 | 2021年 | 完善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标准管理和技术审评能
力、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
用服务、提升监管国际化等各方面水平。 | | 《关于建立完
善国家医保谈
判药品“双通
道”管理机制
的指导意见》 | 国家医保
局、卫健
委 | 2021年 | 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
“双通道”管理。将谈判药品“双通道”供应保障情况纳入定
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功能定位和临
床需求及时、规范配备。 | | 《“十四五”
全民医疗保障
规划》 | 国务院办
公厅 | 2021年 | 到 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
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
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
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 | | 《关于“十四
五”时期促进
药品流通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 | 商务部 | 2021年 | 提出以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到 2025
年要建成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覆盖城乡、布局均衡、协同发
展、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 | 《“十四五”
国家药品安全
及促进高质量
发展规划》 | 药监局等
八部门 | 2021年 | 提出将持续深化监管改革、强化检查执法、创新监管方式、提
升监管能力,到“十四五”期末,药品监管能力整体接近国际
先进水平,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 产业政策 | 发布机关 | 发布年度 | 主要内容 | | 《“十四五”
医药工业发展
规划》 | 工业和信
息化部、
发展改革
委等九部
门 | 2022年 | 到 2025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前沿领域创新成果
突出,创新动力增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药械供应
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际化水平全面提高。到 2035年,医药
工业实力将实现整体跃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形成,产业
结构升级,产品种类更多、质量更优,实现更高水平满足人民
群众健康需求,为全面建成健康中国提供坚实保障。 | | 《“十四五”
中医药发展规
划》 | 国务院办
公厅 | 2022年 | 到 2025年,我国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
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 | | 《“十四五”
国民健康规
划》 | 国务院办
公厅 | 2022年 | 到 2025年,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
度逐步健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对能力显著
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
强,人均预期寿命在 2020年基础上继续提高 1岁左右,人均健
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 |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末 | | 2022年末 | | 变动比例% |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
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
比重% | | | 货币资金 | 91,028,146.11 | 17.46% | 58,230,754.59 | 16.46% | 56.32% | | 应收票据 | 0 | 0.00% | 0 | 0.00% | 0% | | 应收账款 | 12,684,870.59 | 2.43% | 7,584,849.23 | 2.14% | 63.47% | | 存货 | 43,785,882.06 | 8.40% | 49,762,198.46 | 14.06% | -12.01% | | 投资性房地
产 | 0 | 0.00% | 0 | 0.00% | 0% | | 长期股权投
资 | 11,978,286.90 | 2.29% | 14,424,586.75 | 4.08% | -16.96% | | 固定资产 | 92,785,177.70 | 17.80% | 96,252,785.36 | 27.20% | -3.60% | | 在建工程 | 47,177,705.26 | 9.05% | 9,521,587.98 | 2.69% | 395.48% | | 无形资产 | 25,804,023.51 | 4.95% | 24,108,277.56 | 6.81% | 7.03% | | 商誉 | 0 | 0% | 164,791.37 | 0.05% | -100% | | 短期借款 | 0 | 0.00% | 0 | 0.00% | 0% | | 长期借款 | 0 | 0.00% | 0 | 0.00% | 0% |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175,381,998.20 | 33.64% | 65,392,393.23 | 18.48% | 168.20% | | 应收款项融
资 | 2,270,964.77 | 0.44% | 400,000.00 | 0.11% | 467.74% |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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