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德钰(68825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德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天德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0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5.56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924.5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400.5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40,523.50 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2022]第 2201379 号)。 (二)募集资金2023年度变动情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累计滚动购买大额存单人民币535,000,000.00元,期末未到期450,000,000.00元,应收利息人民币17,742,333.33元,实际收到利息为人民币819,937.5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余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11月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20,000,000.00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2,324,363.49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天德钰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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