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朗新集团(300682):2023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朗新集团:2023年年度报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29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郑新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清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鲁清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对少数集团客户依赖的风险、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业务和技术创新带来的成本费用上升风险、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等,详细请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3,541,99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33 第四节公司治理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1 第六节重要事项..................................................................................................................................................5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1 .........................................................................................................................................7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第十节财务报告..................................................................................................................................................7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三)其他有关资料。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业务部、深圳证券交易所。 释义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金额7,274,071.29元,转融通证券利息收益8,315,070.25元。该两项收入都具有偶 发性、不确定性,故定义为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 要求 朗新集团聚焦的电力能源行业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过去二十年,立足国内的能源特点,通过电源端和电网 端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基本解决了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达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 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随着我国“双碳”战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的不断推进,我国能源中长期发展面临的“安全、经济、 绿色”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国家正在坚定不移推进新型电力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化的电力体制改革。同时,电力 能源和数字化技术正在不断融合,以市场化为前提、数字化为基础、场景化为手段,通过技术、业务和商业模式创新, 产生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新质生产力,将显著地提升能源效率,解决“安全、经济、绿色”的能源不可 能三角问题,并释放出巨大的市场活力与商业机遇。 2021年以来,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明显加速。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通过价格反映供需关系,形成价格信号, 回归电力的商品属性,围绕着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输配电价、需求响应等电力市场的基本要素,国家出 台了一系列电改文件。进入2023年,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落地,明确电网经营模式从获取购销价差向收取输配电 价转变,拉大高低电压输配电价价差,交叉补贴等问题开始厘清;2023年9月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陆续引 发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 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和通知,明确电力现货市场的发展方向和统一电力市 场的建设路径,并对新形势下各省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电力市场活跃度不断提高, 根据中电联数据,2023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 会用电量比重为61.4%。同时,全国峰谷价差呈扩大趋势,各地分时电价政策不断完善,实现两峰两谷的省份不断增加。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化的推进,数字化系统正在成为重要的基础设施。2023年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 机规模96.29GW,占全国光伏新增装机的44.5%,其中新增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装机52.8GW,累计装机接近138.64GW;新 能源汽车销量达949.5万辆,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高到31.6%,截至2023年末,我国新能源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占 汽车总量的4.7%,随着电力系统集成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增加和能源消费电气化,接入电网的设备也呈指数型增加,电力 能源领域的数字化建设在电网侧生产、调度、计量、营销、大数据等系统持续创新升级的同时,也开始向需求侧的用能 环节延伸,分布式光伏云平台、公共充电服务平台、电力市场交易等数字化系统快速发展并形成海量数据,数据的实时 性、网络的灵活性、互动性正在大幅提升,数字化技术使电力能源的优化配置与供需互动成为可能,正在成为保障新型 电力系统建设、实现电力市场化与服务场景化的基础。 当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新场景大量出现并接入电网,一个高度互联的能源体系正在形成,场景化将成为 能源服务的新动力,并重新定义供需之间的交互关系,传统的基于重资产提供能源服务的商业模式,正逐步转型升级为 能够进行服务交换的能源互联网平台模式。基于一个个场景,更多本地能源服务的机会快速涌现,通过能够连接供需、 聚合服务的能源互联网平台,能源消费者在享受能源服务的同时,可以成为本地的能源生产者,向电网输电,也能够通 过需求响应成为电力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就近平衡供需。2023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构建‘车能路云’融 合发展的产业生态”,12月,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2024年2月,总 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相关政策正在促进交通 与能源两大万亿产业的深度融合,通过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构建“车能路云” 服务新场景,将助力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的建设,成为能源互联网发展的新机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朗新集团是领先的能源科技企业,一直服务于电力能源领域,以B2B2C的业务模式,聚焦能源数字化、能源互联网双轮战略。一方面,公司深耕能源行业,通过完整的核心业务软件解决方案,帮助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能源集团等客 户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沉淀中台能力并实现创新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持续的 技术、业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构建自有的能源互联网平台,聚合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中小工商业、 家庭等用户资源,提供多种能源服务新场景,实现电力能源的供需互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支持电力市场化的发展。 1)能源数字化:为电力能源客户提供全面的软件解决方案 公司服务能源领域超过26年,在电力行业,为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在内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电服务核心系统 等全面解决方案,公司服务的电力客户覆盖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超过4.6亿电力终端用户;在燃气行业, 公司为华润燃气、中国燃气等大型燃气企业提供核心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积极拓展能源行业客户,为传统发电集团、新 能源发电集团提供能源数字化产品、解决方案和SaaS服务。凭借丰富的业务经验和优质的技术服务,朗新集团已在能源 数字化领域建立了牢固的、持续领先的优势地位。 在电力能源行业,朗新集团深度参与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公司持续深耕两大电网公 司用电数字化服务领域,全面参与国网新一代营销服务系统开发建设与运营服务,在采集负荷、新型客户服务体系、电 力市场、营销大数据等业务方向的不断拓展、持续创新,支撑多个省份的创新应用;公司积极拓展服务运营型新业务, 在数据服务、业务运营、客户服务运营等方面形成了结合线下服务和线上运营的独特竞争力,并在多个省份开展了相关 业务。 2)能源互联网:为电力消费用户提供丰富的能源服务场景 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创新服务超过10年,运用先进的数字化、智能化、物联网等技术和平台运营模式,构建生活 缴费、聚合充电、车能路云、虚拟电厂等多种能源服务新场景,让能源供给更高效、运营更智能、消费更绿色。 家庭能源消费领域,公司构建生活缴费场景,通过与支付宝等入口合作,目前已为超过4.5亿表计用户提供水电燃热等公用事业的“查询·缴费·账单·票据”线上闭环服务,业务覆盖全国、连接约6,200家水电燃热等公用事业机构, 平台日活用户超过1,400万。 车主能源消费领域,随着电动汽车和公共充电服务持续爆发式增长,朗新集团重点打造的第三方聚合充电平台“新 电途”凭借其商业模式、技术能力、运营策略、服务和合作伙伴网络优势,在公共充电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目前, “新电途”平台已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特来电、星星充电、比亚迪、理想汽车、小鹏汽车等国内头部充电桩运营商 和车企建立合作关系,聚合充电设备数量超过110万,成为目前国内在线运营网络规模领先的聚合充电平台,平台注册 用户超过1,100万,覆盖全国约50%的新能源车主用户,累计充电量超过66亿度。 在“车能路云”业务领域,随着交通行业与能源行业的深度融合,带来交能融合的巨大产业发展空间,公司以“新 电途”聚合充电平台为抓手,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车联网和新能源等技术的融合创新,提供平台建设、停充运营、 能源运营、用户运营、资产运营等服务,助力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智能绿色出行,目前公司已在湖北、江苏、河南、 广东等多个省份的城市开展试点项目或合作方案规划。 在虚拟电厂业务领域,公司以能源物联网技术为支撑,通过提供具备全面监测、智能告警、AI故障诊断、大数据分 析、精细运维等能力的分布式光伏云平台,提高电站发电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目前已累计接入各类光伏电站超过20万 座,装机容量约13.5GW。同时,在聚合大量分布式新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中小工商业用户等负荷资源的基 础上,公司的能源互联网平台正在开展绿电交易、市场化售电、需求响应、光储充一体化等业务,形成典型的“虚拟电 厂”业务运营模式。公司已聚合2,000座分布式光伏电站参与电力市场绿电交易;公司已在25个省份获得售电牌照,并 在江苏、四川、广东、深圳等省市获得需求响应或虚拟电厂资质,电力交易合约累计突破2.5亿度。 3)互联网电视 在互联网电视服务领域,公司与运营商中国移动、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及地方广电形成了相互信任、合作共赢的伙伴 关系,共同服务于互联网电视用户。公司作为技术服务提供商保障了业务规范、高效的运营和良好的用户体验,负责互 联网电视平台建设、系统维护、运营支撑、大数据分析、业务推广、售后及客服等保障家庭用户的正常收视,将丰富的 互联网电视内容流畅、稳定、高质量的呈现在家庭用户面前,并基于用户的活跃度参与分成。 公司的智能终端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电视智能终端等产品。公司的互联网电视业务以“云”+“端”形式开展,终端 产品为平台运营业务早期的推广提供了重要的抓手,帮助平台运营完成最初的用户沉淀,随着平台业务的发展和终端市 场生态的完善,智能终端业务正独立发展。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聚焦的能源领域正迎接未来几十年高速发展的新机遇 朗新集团聚焦的电力能源行业正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国家正在坚定不移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基础设施建 设,深化的电力体制改革,电力能源和数字技术的不断融合,将显著地提升能源效率,释放出巨大的市场活力与商业机 遇。202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2022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 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2023年,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电力市场化的进程正在不断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化 改革,将从电源端、电网端和用电端各个环节,改变现有的能源供需体系,尤其是围绕用电需求环节,全面推进电气化 和节能提效,电能占全社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在2020年26%的基础上到2030年和2060年有望分别达到约35%和70%。 朗新集团是领先的能源科技企业,以市场化为前提、数字化为基础、场景化为手段,通过技术、业务和商业模式创 新,服务电力行业客户和电力消费者,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化为公司带来了未来几十年高速发展的新机遇。 2、公司具有深厚的能源数字化和能源互联网行业经验与人才积累 朗新集团服务电力能源领域超26年,是中国电力能源数字化服务领域的领先企业,拥有雄厚的技术与人才积累,对 电力能源行业信息化和数字化技术应用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依赖深厚的业务经验和领先的技术能力,公司获得了领先 的市场份额和良好的客户口碑。目前,朗新集团在能源数字化服务行业已经建立了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拥有清晰的战略 布局、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高效的业务路径,并具备一只超过2,500人的专业化的能源数字化技术和业务团队。 朗新集团在能源互联网领域创新服务超过10年,是最早开展家庭能源互联网缴费、分布式光伏云平台服务的公司之 一,朗新“新电途”已成为国内领先的聚合充电服务平台。经过十多年的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与运营经验积累,朗新在 能源互联网业务领域已经建立了一只超过1,000人的专业团队,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业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构建更丰 富的能源互联网服务场景,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3、2B和2C双轮驱动,平台赋能多样化场景 朗新集团以B2B2C的业务模式聚焦能源数字化、能源互联网双轮战略。一方面,公司通过完整的核心业务软件解决方案服务电力行业大客户,帮助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能源集团等客户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沉淀中台能力并 实现创新发展,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另一方面,公司平台模式服务电力消费者,聚合分布式光伏、电动汽车、充电 桩、储能、中小工商业、家庭等用户资源,构建多种能源服务新场景,实现电力能源的供需互动和资源优化配置,支持 电力市场化的发展。目前,公司的能源互联网平台已从生活缴费、聚合充电等能源服务场景延伸到市场化售电、需求响 应等能源运营场景,并正在结合分布式光伏云平台、储能等打通能源供需,形成更加丰富的能源互联网平台业务。 未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持续推进,2B端电力能源数字化系统升级建设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公司的软件服务 订单将持续增长;随着电力市场化进程的加快,2C端能源互联网服务运营新场景的不断涌现,公司在平台服务收入将进 入加速增长的阶段,能源运营类新的收入模式也将不断涌现。 4、新技术研发与平台运营服务能力 朗新集团一直高度重视能源数字化技术研发与业务创新,研发投入占总收入比近年来均在10%以上,在行业领域内取得了多项专利;经过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形成了贯穿平台研发、大数据运营、系统软件开发,涵盖云计算、大数 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等全方位的技术体系,沉淀了强大的中台能力和平台产品。从而保证了集团长期的业务和技 术的领先性、持续盈利能力的稳定性,结合对能源行业深刻的理解,和强大的新技术创新应用能力,助力客户在能源数 字化进程中的业务创新与技术进步。 朗新集团有十多年的能源互联网平台运营和服务经验。公司的生活缴费平台业务覆盖全国、连接约6,200家水电燃热等公用事业机构,为超过4.5亿表计用户提供账单、缴费等线上服务;公司的“新电途”聚合充电平台已累计接入充 电运营商约900家,聚合充电设备数量超过110万,平台注册用户超过1,100万,覆盖全国约50%的新能源车主用户。 基于多年在不同能源服务场景的持续运营,公司的能源互联网平台在用户经营、场景构建、智能营销、生态整合及开放 技术等方面沉淀了大量的通用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平台运营和互联网服务经验。 5、成熟稳健的管理、专业化的落地能力 经过多年的持续经营,朗新集团已建立起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朗新集团的主要管理层 均在能源数字化行业从业多年,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很强的企业运营能力;公司致力于建立和维护先进的质量和安全管 理体系,以行业先进的CMMIL5、ISO系列国际认证为依托,持续改进和创新,不断引入先进的技术工具和管理流程,并 采用敏捷开发、DevSecOps等先进技术,实现了产品快速迭代和高效反馈,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的安全法律法规 和标准,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合规框架,制定隐私政策的有效实施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数据安全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中心,持续稳健运营。 朗新集团坚持以服务为主导,除建立强大的中台能力和平台线上服务能力外,在国内大部分省份都部署有高效专业 的业务拓展和本地化服务队伍,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咨询规划、实施服务到业务运营等全方位的现场服务。集团结合自身 优势对相关技术进行本地的适应性开发和定制化改造,为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符合实际需求的运营和技术服务。此外, 集团经过多年经验积累,基于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标准,结合服务管理实践,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 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高品质的服务。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朗新集团是领先的能源科技企业,以B2B2C的业务模式,聚焦能源数字化、能源互联网双轮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27亿元,同比增长3.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亿元,同比增长17.44%;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3亿元,同比增长33.64%。 (1)能源数字化业务 能源行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推动电网在用电领域的数字化投入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电网相关的能源数字化业务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收入持续增长,市场地位进一步巩固并加强。报告期 内,公司完成了营销2.0系统在上海、山西、湖北、河北、河南等省的上线,取得良好成果;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基于用户侧不同负荷属性和场景,公司在国网、南网多个网省建设、升级负控系统;公司在能源大数据领域围绕营销优 化、负荷预测、碳排放等热点方向形成丰富的解决方案,并加强与大模型结合的探索和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精简 非电网的数字化业务,团队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朗新集团能源数字化业务实现收入23.21亿元,同比增长7.49%。 (2)能源互联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活缴费业务累计服务表计用户数超过4.5亿户,日活跃用户数超过1,400万户,连接的公共服务缴费机构超过6,200家,保持增长趋势和市场领先地位;公司的“新电途”聚合充电平台业务保持高速发展,截止 2023年末,平台充电设备覆盖量超过110万,平台注册用户数超1,100万,2023年聚合充电量达40亿度,同比实现翻 倍增长,公用充电市占率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新电途”经营亏损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9,000万元,营销补 贴效率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车能路云”产业新机遇,成功中标武汉东湖项目,为客户提供综合交通管理平 台建设、智慧化泊车改造、智能充电桩系统建设以及社区停车场数据管理等服务,在基于此项目打造标杆案例的同时正在 拓展多个省市的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虚拟电厂业务取得高速发展,光伏云平台新接入分布式光伏电站约14万座、容量约4GW。通过分布式光伏电站、充电桩、储能、工商业客户等资源聚合,参与多省的市场化售电、电力辅助服务及需求侧响应、绿电聚合 交易,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25个省份获得售电牌照,并在江苏、四川、广东、深圳等省市获得需求响应或虚拟电厂 资质,年度电力交易合约突破2.5亿度,签约参与聚合调度的容量超150MW,聚合绿电交易的光伏电站近2,000座。 报告期内,朗新集团能源互联网业务实现收入15.34亿元,同比增长38.97%。 (3)互联网电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互联网电视平台业务平稳发展,家庭用户数小幅增长,截止到2023年末,平台服务的互联网电视 家庭用户数约7,500万家庭用户,日活约2,800万户,在中国移动的互联网电视业务领域保持市场领先地位。报告期内, 互联网电视的智能终端业务受客户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出现明显下滑。 报告期内,朗新集团互联网电视业务收入8.72亿元,同比下降32.31%。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要求 单位:元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 要求 单位:元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无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 要求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是□否 见附注第十节、九。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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