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景科技(68819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7:01:26 中财网
原标题:腾景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兴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腾景科技签订《保荐协议》及《持 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腾景科技业务发展、内 部控制等情况,对腾景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2023年度腾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2023年度腾景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重 大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工作内容督导情况
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腾景科技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等。保荐机构督促腾景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腾景科技的内控制度符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 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腾景科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对腾景科技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况。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况。
1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2023年度,腾景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项。
工作内容督导情况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2023年度,腾景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2023年度,腾景科技不存在不予披露或澄清而 导致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 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 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腾景科技未发生左述 情况。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 于2023年12月14日对腾景科技进行了现场检 查。
17、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腾景科技不存在需要 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工作内容督导情况
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事项,持续关注公司超募资金的存储以及现金 管理情况,并出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核查意见。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革新风险
光学光电子行业是融合光学、电子、材料、半导体等多学科交叉的复合型高科技行业,具有产品品种多样、应用领域广泛、制造工序复杂的特点。若公司无法及时跟上行业技术革新的步伐,无法走在行业技术前沿,则公司的技术优势及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存在被削弱的风险。此外,若国内外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成功开发的新技术产品有效替代现有技术,并快速实现量产,也将对公司的产品优势和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尚未公开的设计、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经验。

在研发设计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研发成果内部泄密、被他人抄袭、自身被他人授权专利限制使用的风险。如果公司的核心技术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如果公司的工艺、技术发生泄密并被行业内竞争企业掌握,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光学光电子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发生较大规模的流失,则将会存在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差异化竞争风险
公司采用定制化业务模式进行差异化竞争,公司提供定制化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且与客户定制化需求直接相关,主要应用于光通信、光纤激光领域,虽然近年来公司在生物医疗、AR、智能驾驶等新兴应用领域持续增加技术储备和拓展产品应用,但这些领域的业务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若下游光通信及光纤激光行业的发展对光电子元器件产品需求量出现波动,或公司在新兴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市场开发不及预期,则将会对公司的业绩增长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一方面,公司成熟产品可能存在毛利率下滑的情形。公司成熟产品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在产品定价等方面可能作出适当让利。另外一方面,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动也会影响毛利率的波动,公司的产品为定制化产品,同类产品提供不同客户的规格、型号存在差异,随着技术的革新和下游市场变化,客户对产品的需求也会不断变动,同时也有部分新产品存在生产工艺复杂、加工难度大的情形,以及公司为未来业务发展新增的生产设施、设备等投入使用使得折旧、摊销等增加,规模效益未能有效发挥,进而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有所降低。

3、跨国经营的风险
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复杂多变,公司境外市场的政治及经济环境、法律环境、贸易产业政策及国际贸易整体环境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境外客户所在国的政治环境、贸易环境恶化或实施对公司所属行业具有不利影响的政策,则境外市场业务将面临相关政策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已在美国、泰国等地设立全资子公司,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的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管理及运作的难度,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跨国企业的经营模式将增加公司经营运作、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的难度,经营运作面临不同体系的法律法规环境、经营环境的影响。

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及各项制度不能适应全球化经营、跨区域管理及规范运作的要求,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4、产品认证风险
公司采用定制化业务模式,在该业务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产品规格指标要求进行产品开发,样品经客户测试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供货。公司的客户对公司产品有持续的定制化需求,主要因为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种类多样,技术要求、产品特征差异较大,未来在光通信领域以及光纤激光领域,精密光学元组件以及光纤器件的指标要求可能持续发生变化。一旦出现产品无法通过认证的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5、重大客户变动风险
虽然通常情况下主要客户能够与公司持续发生交易,但如果部分客户自身经营需求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新客户、新项目的拓展进程不顺利,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经营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业务及规模始终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并且在美国、泰国、合肥、南京等地分别设立了分/子公司,要求公司能对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做出快速反应,对公司现金管理、财务管理、流程管理、业务质量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的管理能力要求也随之提高,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公司存在因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7、产品质量管控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定制化产品的设计、生产、组织管理相较于标准化产品,要求公司具备更高的管理水平。而优质的产品质量是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立足之本,保证产品质量的优异与稳定是公司能否长远发展的关键。若公司未来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优质与稳定,将会存在客户流失、经营业绩受到影响等风险。

8、供应链风险
国际贸易摩擦和地缘政治冲突形势仍不明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的抬头,一定程度上会给公司采购海外供应商的重要设备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生产能力的提升。

(三)财务风险
1、费用增加风险
公司为未来业务发展新增的生产设施、设备等投入使用使得折旧、摊销等增加,并且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为开拓市场销售费用亦有所增长。如果公司产量未达到预期,规模效益未能有效发挥,研发项目产业化效果未达预期,市场开拓未能取得积极进展,将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税收优惠及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所得税优惠。若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将来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对公司未来净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境外销售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外汇风险。

4、应收账款逾期与坏账风险
公司充分评估了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本着谨慎原则,提取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同时部署了相应的综合措施,包括完善应收账款的催收机制,建立客户信用体系,加强客户准入管理,优化客户资源;优化财务结构,切实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如果出现未能及时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光通信、光纤激光、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下游产业规模快速扩大,全球对光学元件、器件的需求快速增长,也吸引了国内外企业的进入,竞争也日趋激烈。一方面,国内光学元器件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尽管企业间以技术和产品品质竞争为主,但行业中也不乏靠低价抢占市场的企业。因此,部分通用产品激烈的竞争,也一定程度上会迫使公司做出必要的价格调整,影响公司的利润空间。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迭代,持续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良率、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实现降本增效,则可能使公司产品失去竞争力。

2、产业政策风险
光学元器件作为光通信网络、光纤激光器的基石,尤其是5G、高功率激光器件更是国家抢占技术制高点的必争之地,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支持我国光电产业发展,如果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实施出现了不确定性,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若未来经济景气度低迷甚至下滑,光学光电子行业的下游需求和投资也可能因此受到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光电子元器件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光通信、光纤激光等,同时积极拓展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等应用领域市场,若下游应用领域发展受到宏观经济形势波动的影响,或特定领域的发展对光电子元器件产品的需求量出现波动,或上述领域未来增长不及预期,则可能存在影响公司经营及业绩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腾景科技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2023 年)上年同期(2022年)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339,911,407.29344,336,707.34344,336,707.34-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41,655,937.6458,437,116.5658,384,900.20-28.72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2023 年)上年同期(2022年)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36,418,941.9448,008,265.6547,956,049.29-24.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67,095,616.1355,397,052.0355,397,052.0321.12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 (2023年12月 31日)上年同期末(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902,773,304.98879,218,148.94879,087,233.442.68
总资产1,086,732,129.511,016,070,325.801,014,043,261.576.9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2023年)上年同期(2022年)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450.45-28.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20.450.45-28.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280.370.37-24.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696.826.82减少2.1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4.105.605.60减少1.5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058.758.75增加1.30个百分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9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5.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72%。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系:
1、报告期内,受光通信下游客户去库存影响,海外电信侧、传统数据中心侧的需求阶段性放缓,公司光通信领域收入下降;工业激光下游需求稳步复苏,新兴应用领域业务正持续开拓中,新增关键生产设施的投入使用增加了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支出,尚未有效发挥规模效应。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高性能精密光学元器件技术创新战略,丰富和完善既有的五大类核心技术,加快建设光机集成与测试类核心技术,并为拓展新兴应用领域业务进行产品及技术开发,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3年度,腾景科技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术创新及产品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立了一支高效的研发团队,先后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福建省数字经济领域未来“独角兽”、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取得了丰硕的技术创新成果。公司凭借在光学光电子领域深厚的技术沉淀,突破并掌握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建立了“光学薄膜类技术”、“精密光学类技术”、“模压玻璃非球面类技术”、“光纤器件类技术”、“衍射光学类技术”五大类核心技术平台,涵盖了光电子元器件制造的主要环节,形成了从光学元件到光纤器件的垂直整合能力和紧密联系的技术体系,运用核心技术生产的主要产品技术指标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能够为光学光电子各领域客户提供各类精密光学元组件与光纤器件的解决方案。

公司基于核心技术的创新成果,开发了系列定制化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光通信、光纤激光、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领域,公司量产的部分产品,如滤光片、偏振分束器(PBS)、消偏振分束器(NPBS)、模压玻璃非球面透镜、准直器相关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助力了行业国产化进程。公司的数据中心用CWDM滤光片、应用于WSS模块的光学元件、高功率镀膜光纤线、非球透镜管帽等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高端元器件国产化进程,积极进行光学光电子行业的技术研究和前瞻布局,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陆续推出快轴准直镜(FAC)、波分组件(Z-block)、体布拉格光栅(VBG)、光学镜头/模组等系列新产品,丰富产品矩阵,拓宽主营业务应用领域,形成更加健全的光学解决方案能力。

(二)人才优势
光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技术复杂度高,并且涉及材料、光学、机械、电子、计算机软件等多领域交叉学科,需要跨学科的综合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才能保障企业的持续创新发展。

公司核心技术和管理团队具有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同济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学历背景。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曾师从于著名晶体材料学家陈创天院士,具有近三十年光电子元器件企业管理经验;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启平先生,具有近三十年光学薄膜领域技术积淀,擅长于基础光学、基础材料、光学薄膜等技术领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GANZHOU博士,曾为美国加州理工学院访问教授,擅长于激光传感、器件及系统集成领域。因此,公司资深的研发和管理团队保障了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使公司在行业内始终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光通信、光纤激光领域,积累了众多行业内知名企业和重要科研机构客户资源。在光通信领域,公司与全球主要的光模块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Lumentum、Finisar等。在光纤激光领域,公司与行业主要的光纤激光器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R客户、nLIGHT等,其中nLIGHT是世界领先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厂商,R客户为全球知名的光纤激光器企业。

在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领域,公司与国内知名科研机构,以及各领域的相关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四)成本优势
公司在部分产品领域具有垂直整合能力,可在技术指标达到同行业企业水平并符合客户技术指标的基础上,实现规模化、低成本的供应,使公司以一定的成本优势与同行业企业进行竞争。

(五)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产品质量,通过硬件设施建设、工艺流程优化、管理体系提升以及员工观念更新等多方面的努力,持续提升制造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2016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建立和执行严格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此外,公司积极建设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引入了ERP系统、SRM系统、PLM系统、HRM系统、移动平台等先进管理工具,实现了生产经营管理全流程整合,为成本控制和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了坚实保障。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 (2023年)上年同期 (2022年)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34,150,129.0030,122,714.4913.37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34,150,129.0030,122,714.4913.3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0.058.75增加1.3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研发进展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积累,报告期内,公司共提交14项专利申请,其中10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81项专利,其中9项发明专利,72项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公司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2023年,腾景科技推进收购GouMaxTechnology,Inc.并与其原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境内新公司的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收购GouMaxTechnology,Inc.股权并增资暨设立境内合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腾景科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腾景科技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392,320,816.9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282,574,653.42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5,898,939.89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25,208.43
其中: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06,310.77
加:累计理财产品收益7,538,338.44
其中:本期理财产品收益1,142,783.80
减:募投项目结项后转出金额36,293,373.26
其中: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2,348,347.36
其中:未到期尚未支付的尾款5,253,881.10
其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8,691,144.80
减: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800,0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0,217,397.28
腾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腾景科技2023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3年度,腾景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年初持股 数(股)年末持股 数(股)年度内股份增减 变动量(股)增减变动原 因
余洪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23,660,00023,660,0000/
王启平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副总经理11,900,00011,900,0000/
陈超刚董事000/
GANZHOU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技 术官000/
叶有杰董事、副总经理000/
颜贻崇董事1,131,900848,925-282,975个人资金需 求减持
罗妙成独立董事000/
冯玲独立董事000/
刘宁独立董事000/
廖碧群监事会主席、监事000/
刘俊智监事000/
王泳锋职工代表监事000/
刘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754,600566,000-188,600个人资金需 求减持
巫友琴副总经理1,509,2001,509,2000/
廖建洪副总经理000/
洪捷副总经理000/
合计/38,955,70038,484,125-471,575/
2023年,除上述的减持情形外,腾景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腾景科技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洪瑞先生、王启平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各方确认《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于2024年3月25日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变仍为余洪瑞先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从余洪瑞先生和王启平先生变更为余洪瑞先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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