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嘉时代(6031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8:21:03 中财网
原标题:汇嘉时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规范、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公司的内部控制等方面切实发挥专业职能,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1-4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崔艳秋女士、潘丁睿先生、马新智先生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崔艳秋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3年 5月,因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会选举孙杰先生、潘丁睿先生、马新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杰先生和马新智先生均为独立董事,其中孙杰先生为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2023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

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整合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以及《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2022年审计总结的确认》,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提案》以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和《关于续聘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慎履行职能,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报告期内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对公司审计工作恪守职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勤勉、审慎、尽责地出具各项报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的总体策略、审计范围、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人员安排以及审计方法、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不断督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完成年度审计,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积极督促公司按计划进行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密切沟通,指导和支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详细审阅,未发现重大问题或违规行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内部审计部门充分发挥了其监督和改进业务流程的作用。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风控审计部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实际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覆盖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运营管理等各个关键领域,内容涵盖职责分工、授权审批、信息披露等方面。通过有效实施这些内部控制措施,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降低风险,提高效率,确保公司运营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五)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方面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协调公司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促进财务工作和内控工作规范运行。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方面建言献策,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秉承认真、勤勉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的效能,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内部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识别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同时,审计委员会将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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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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