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集团(601956):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03日 19:35:44 中财网
原标题:东贝集团: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0号)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8,000,000.00元。截至2022年8月9日止,本公司已收到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共计10,179,245.28元的出资款人民币577,820,754.72元,再扣除其他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4,339.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726,415.0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8月9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0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2]第2-000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交所主板)》(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铁山支行于2022年9月5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孙公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于2022年9月5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于2022年9月5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石灰窑支行于2022年9月5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
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经审查,认为本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
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贝集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北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4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7,672.6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 额截至期 末承诺 投入金 额(1)本年度 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3) =(2)-(1)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6,500.006,500.006,500.00803.676,507.497.49100.122023年1,872.04
4,500.004,500.004,500.00338.564,501.181.18100.032023年475.69
2,500.002,500.002,500.00195.182,506.016.01100.242024年1,554.08
27,000.0027,000.0021,190.008,967.7521,190.040.04100.002025年111.51
17,172.6417,172.6417,172.64 17,172.64 100.00   
 57,672.6457,672.6451,862.6410,305.1651,877.3614.72100.0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100%的原因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 2、年产 400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受市场竞争及产品结构布局调整的影响,销售价格不达预期,导致该项目于本报告期未达
到预计效益;
3、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项目迪砂铸造水平线大型新设备的调试运行,以及采用的冷芯新工艺,新技术的验证,均需经历一段时间的磨合
期才能达到预期的产量及质量。在磨合期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低,但产生的人工、折旧、能耗等成本较大,导致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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