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南京医药(600713):南京医药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13 公司简称:南京医药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按照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310,231,012股计算,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总计209,636,961.92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药品流通行业是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药品流通行业有力地保障了药品及医疗防疫物资的高效流通和可靠供应,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我国庞大的人口基础上,随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医疗消费升级、生活方式及消费观念变化等,医疗消费的需求旺盛且相关费用将持续稳定增长,药品及大健康产品流通市场需求和活力不断扩大,市场规模迎来不断增加的态势。同时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我国居民的用药便行业的产业链上游是药品及医疗器材的生产厂商,其产品主要有七大类(西药类、中成药类、中药材类、医疗器械类、化学试剂类、玻璃仪器类以及其它类);产业链中游为医药流通企业,主要负责产品的采购、仓储、管理和销售;产业链下游是医药产品的终端消费市场,包括医院、社区诊所等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医药电商等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的零售商。 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实行政府部门主管和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相结合的监管体制。行业主管部门为商务部,行业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辖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根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于 2023年 8月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中有升。统计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 27,51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6.0%,增速同比放缓 2.5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5,990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10.7%,增速同比加快 3.3个百分点。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为 21,52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5.4%。 在医改政策驱动下,中国医药行业深刻变革,整体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结构调整力度空前,转型升级速度加快。其中,药品流通市场格局、竞争环境、渠道布局以及供应链关系都发生较大变化,行业渠道向终端下沉明显,批发企业的分销调拨收入显著下降,行业毛利率整体回升,同时分级诊疗、医保控费、限制辅助用药、药价动态调整等医改政策实施对行业发展深刻影响。行业规模效应逐渐凸显,全国性和区域性龙头企业销售增速普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步入“十四五”时期,药品流通行业在过去十年取得跨越式发展后将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针对外部环境变化,医药流通行业企业既要保持战略定力,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又要根据外部环境变化趋势做适应性调整。相关企业正日益注重对现代物流软硬件投入(提高运营效率)、推进全品类布局(药品+医疗器械+健康产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工商一体化、批零一体化、供应链延伸服务)等。 药品流通行业呈现如下运营特点: 1、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向头部或区域龙头企业集中的趋势越发明显。从销售情况看,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持续增长、增速放缓。2022年,前 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6.7%,增速下降 2.4个百点。其中,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8.7%,增速下降了 3.1个百分点;前 10位同比增长 8.0%,增速下降 3.2个百分点。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首家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5,000亿元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第 2~4位的上海医药集团、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九州通医药集团主营业务收入均超过千亿元。从市场占有率看,2022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 100位企业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 75.2%,同比提高 0.7个百分点(其中前 10位企业占 57%,同比提高 0.2个百分点);前 100位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药品批发市场总规模的 96.1%。 2、专业化服务持续拓展 2022 年,行业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拓展医疗器械、第三方医药物流等业务,推动多业态协同联动,强化业务一体化管理。药品批发企业积极开展医院院内物流管理、智慧后勤、创新支付、云仓后台服务支持等供应链服务,开设新特药输注中心、建设“医+药”健康服务平台,为医疗机构提供多场景、多模式的专业化服务,为患者提供治疗和用药便利。药品零售企业围绕患者和消费者健康需求,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提供多元健康服务。 3、网络销售管理趋于规范 2022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一系列医药监管政策与规章相继实施,促进了药品网络销售、医药电商的规范发展。药品流通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B2B、B2C、O2O 市场模式加速创新,医药电商交易规模持续增长,进入发展“快车道”。 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包括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互联网+”以及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 1、医药批发 该类业务是指公司从国内外供货商采购产品,收到订单后及时安排物流配送服务,协助开展市场服务。业务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机构、连锁药房及单体药店、乡镇卫生院、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商业分销企业。在巨大的医药市场需求下,公司借助信息化技术以及智能化、自动化手段,持续完善药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依托区域性集团化企业的地缘优势,为医疗机构提供医药批发服务和标准化、专业化、个性化与增值化的综合药事服务解决方案,为上游供应商提供多维度增值服务,在销售市场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由于中国的医院占药品销售终端最大比重,且医院纯销方式符合“两票制”的医改政策方向和渠道扁平化趋势,故医院纯销业务仍将是我国医药商业重要的发展模式,也是公司未来药品批发的主要流通模式。 2、医药零售 公司零售业务由社会零售药房和特药药店组成,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百信药房等 10家区域品牌连锁机构,零售门店合计 550余家。 社会零售药房业务终端分布在苏皖闽等三省八市,主要通过直营店和部分加盟店连锁形式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医疗器械、相关健康产品等。零售业务管理平台下的零售门店总数 417家,其中定点医保资质门店占比超 90%,回春、泰和生、广济、童恒春、张泰和等百年老字号在当地乃至海外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零售业务以客户健康需求为导向,强化药学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会员管理与服务,探索多模式医药零售业务,打造“南京医药健康管理”零售品牌。结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在医药电商、会员健康管理、慢病管理等方面积极布局并持续实践。 公司发挥集团化供应链平台优势,持续拓展主营新特药的特药药店业务,包括开设自有 DTP药房、院内院边专业化药房和连锁药店,强化批零一体资源协同发展并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布局医疗机构处方外流市场。该类药店合计 135家,网点分布在公司批发业务覆盖的苏皖闽鄂云等省份的相关城市。 在体现行业发展趋势的“2022-2023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医药国药有限公司入选百强企业,子公司安徽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均入选精锐企业。 3、医药“互联网+” 公司采取自营及依托第三方平台的方式,O2O 和 B2C 电商业务在零售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推 广复制,同时公司同步推动立足中药代煎代熬业务的“互联网+中药药事服务”平台和实现供应链协同服务的批发业态 B2B 电商平台建设,发挥公司品牌影响力及区域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并实施以客户为核心、以健康管理服务为特征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结合医药“互联网+”业务开展,公司积极探索实践南京医药电子处方共享平台项目和患者服务平台(含 DTP云药房业务平台)项目,努力提升在健康管理服务方面的能力及水平。其中,患者服务平台以患者药学服务为中心、以专业化管理为导向,为患者建立健康档案以持续关心其病情发展,提供在线咨询、医患互动、在线续方、送药上门等专业疾病管理服务,同时融合远程下单配送服务、冷链药品配送管理、电子处方管理、药学知识库及智能呼叫中心等众多业务管理模块,提升药店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4、医药第三方物流服务 公司的医药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业务,以综合管理平台为龙头、以主营业务为主体进行集中 采购、分区域存储、统一配送、网络共享,由政府集中监控并服务于医药企业、医药电商业务提供商。公司以社会化健康服务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三级仓储网络(总部所在区域的中央物流中心、子公司所在区域的物流中心及卫星仓库)的现代物流设施及设备为基础,以符合新版 GSP要求的药品保障体系为核心,整合资源,降低供应商物流成本,以提供快捷、规范的药品物流综合服务(含物流增值服务)实现业务增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4 公司近 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535.90亿元,同比增幅 6.71%;实现利润总额 9.78亿元,同比增幅 7.95%;实现扣非后利润总额 9.77亿元,同比增加 10.83%;实现权益净利润 5.78亿元,同比下降 3.00%;剔除 2022年公司子公司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完成破产清算及注销登记,公司对其无法收回的款项纳税调整影响所得税费用,增加去年同期权益净利润 4,419.09万元等不可比因素,权益净利润同比增幅 4.78%。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06亿元,同比增加 25.89亿元,经营性现金流改善成效显著。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4.46%,同比下降 4.36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 64.35亿元,同比增幅 7.26%,在合理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实现了股东资产保值增值。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