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通用电梯(300931):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31 证券简称:通用电梯 公告编号:2024-006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案件一:二审(终审)已判决 案件二:二审(终审)已判决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案件一: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案件二: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3.判决结果: 案件一:维持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胜诉,支持了公司要求被 告退还本金及部分利息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维持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公司胜诉,支持了公司要求被 告退还本金及部分利息的诉讼请求。 4.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本次相关案件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由于本次案件的执行结果尚 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江苏省 号]及《民事判决书》[(2024)苏05民终257号]。根据相关判决书,公司与重庆金科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与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二审终审判决公司均获胜诉,现将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公司就与重庆金科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对本案已作出(2023)苏0509民初6783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支持了公司要求被告退还本金 及部分利息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审被告提出上诉并于 2024 年1月2日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 年1月20日、2023年10月9日、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6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2023-001号公告)、《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39号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01号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02号公告)。 案件二:公司就与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26日对本案已作出(2023)苏0509 民初 678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支持了公司要求被告退还本金及部分 利息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审被告提出上诉并于2024年 1月 2日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 1 月20日、2023年10月9日、2024年1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2023-001号公告)、《关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3-039号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01号公告)、《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4-002号公告)。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上诉人(一审被告):重庆金科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上诉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上诉 人不服(2023)苏0509民初6783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如下: (1)依法将一审判决第二项调减8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案件二: 上诉人(一审被告):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上诉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上诉 人不服(2023)苏0509民初678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如下: (1)依法将一审判决第二项调减8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05民 终259号;(2024)苏05民终257号),上述案件判决结果均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相关公告或定期报告。 五、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上述案件判决公司胜诉,均为终审判决。由于上述案件的执行结 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 05民终 259号》 2、《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 05民终 257号》 特此公告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 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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