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300641):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3106 债券简称:正丹转债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500万元(含),不超过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2024年 2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4月 8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5,29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1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4.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647,496.8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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