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亚星化学(600319):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9:10:39 中财网
原标题:亚星化学: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19 公司简称:亚星化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无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亚星化学600319ST亚星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文青苏鑫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电话0536-85910060536-859116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CPE行业情况:
供应方面:2023年 CPE行业产能同比大幅增加,整体 CPE行业处于供大于求,竞争日趋激烈;需求方面:出口市场疲软,国内房地产行业萎靡,需求严重不足,CPE行业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2024年 CPE行业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

烧碱行业情况:
公司氯碱装置产能 12 万吨/年,在行业内属于较小规模。氯碱行业是基础化工行业,目前,氯碱产业整体来说仍产能过剩,但近年来随着国家环保政策日趋严格,氯碱新进门槛提高,获取新的产能指标较难,落后产能逐步淘汰退出,总产能的增量较有控制。国家安全环保治理检查经常影响规模较大氯碱企业的正常开工,且氯碱企业也根据利润情况主动调节开工率。

双氧水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投产 1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一套,装置规模属于中小规模。双氧水经过近两年的产能扩张,下游需求增长有限,行业整体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竞争更多的体现在价格和服务方面。鉴于安全是影响双氧水企业开工率的关键因素,任何双氧水企业的安全事故都会给行业带来剧烈波动。

国家的碳达峰、碳中和、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等政策的实施,对公司节能减排、绿色生产以及成本控制方面带来的一定的压力,给日常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给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公司借搬迁的有利时机减包袱、调结构、更新装备、优化工艺不断促进产业升级。另外,随着公司新的循环经济项目的陆续建成,烧碱、液氯和双氧水将部分内部消纳,确保公司产能平衡和满负荷运行。

在报告期内,公司 CPE产品销售重点放在高附加值产品领域,在产能恢复低位的情况下,销售主要面向高端客户,增加直销占比,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同比有所提高。未来随着行业内产能不断扩增,市场竞争形势将进一步加剧,利润空间有可能进一步压缩。

在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基本能实现产销平衡,价格波动不大,公司借助搬迁机会更新装备并优化先进工艺,产品毛利趋于稳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总资产2,112,367,105.541,914,633,538.9810.331,781,859,933.6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644,067,887.50637,751,430.020.99231,835,308.15
营业收入824,850,305.91846,653,311.56-2.58192,701,715.94
扣除与主营业 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 入823,081,097.95845,809,759.10-2.69191,548,449.9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6,364,457.48108,844,058.39-94.15193,025,919.3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111,690,378.9513,275,147.05-941.35-72,342,276.1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167,751,560.27123,025,330.90-236.36-83,539,114.01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0.9926.55减少25.56个百 分点142.62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020.31-93.550.61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020.31-93.550.6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04,381,878.99214,516,780.48205,355,296.32200,596,35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8,674,308.94-27,593,442.51-32,314,609.6284,946,818.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077,332.45-27,893,230.09-33,352,278.07-31,367,538.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24,731,911.72-80,923,021.70-19,604,852.22-42,491,774.6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1,31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8,00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 内增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 份 状 态数量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112,115,38428.9272,115,384质 押54,086,538国有 法人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 司023,832,7976.150冻 结23,832,797国有 法人
深圳中安汇银一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012,737,6323.2900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深圳中安鼎奇二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011,800,2293.0400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深圳中安鼎奇三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011,479,5012.9600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深圳中安汇银四号专 项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05,636,6001.4500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张振全53,6004,933,1211.2700未知
徐开东340,9004,323,7381.1200未知
周计方-35,7002,420,6950.6200未知
邵明权02,191,2800.57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说明1、上述表格中深圳中安汇银一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现 用名:潍坊泽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安鼎奇二 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现用名:潍坊泽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中安鼎奇三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现用名:潍坊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中安汇 银四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现用名:潍坊泽泰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四位股东普通合伙人均为潍坊裕耀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其控制上述四位股东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 41,653,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上述表格中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是《上市公 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5亿元,同比减少0.22亿元,各产品产销量同比增加,继续呈现搬迁以来的恢复性增长趋势; 但由于公司主营的 CPE产品受到行业竞争加剧、下游需求不旺等不利因素影响,销售价格处于低位运行,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023年公司按期完成停产停业损失清算工作,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11,572万元。2023年实现归属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6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实现净利润-11,169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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