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信宇人(688573):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19:56:10 中财网
原标题:信宇人: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关于“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要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无形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两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向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担小额贷”)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明、曾芳拟为公司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授信额度方案最终以中小担小额贷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一)出借方
企业名称: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55502003
成立日期:2009-12-08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87、89、91号软件产业基地2栋C15层1503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按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文件:深府金小[2015]7号经营)。

股权结构: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方一
姓名:杨志明
国籍:中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杨志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担保方二
姓名:曾芳
国籍:中国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曾芳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贷款及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1、贷款人: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贷款币种和额度:人民币3,000 万元,公司可在贷款额度内按实际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

3、贷款期限:1 年,贷款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4、贷款利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准。

5、质押担保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

6、担保措施:
(1)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两项专利作为质押担保,分别是:干粉热复合直接涂布方法及系统(专利号:ZL201710969773.4)、基于微孔基材的双面挤压涂布装置(专利号:ZL201720548030.5)。

(2)杨志明、曾芳为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事项向中小担小额贷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具体贷款条款及担保措施,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相关贷款可满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担保事项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开展且风险整体可控。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专利权质押提供担保事项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