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里物里(87237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20:50:44 中财网
原标题:云里物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里物里”、“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 10月 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深圳云里物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8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0元/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150.0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1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5,630,066.8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9,369,933.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 00084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3)=(2)/(1)
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智 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3,048,983.471,265,450.001,265,450.002.94%
物联网智能硬件及云平 台研发项目40,765,668.3368,850.0068,850.000.17%
营销推广建设项目15,555,281.39--0%
合计99,369,933.191,334,300.001,334,300.00-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况详见下表: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放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74847637749849,045,639.3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44250100004000007169433,928.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4425010000400000716850,000,000.00
合计99,479,568.00 
注:新增专户 44250100004000007168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形成的结构性存款账户。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物联网智能硬件产品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物联网智能硬件及云平台研发项目、营销推广建设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三)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 4月 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