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实精密(83622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6221 证券简称:易实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7号)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70.00万股(含超额配售),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5.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378.60万元(含超额配售),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596,292.4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189,707.5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3]B039号和苏公 W[2023]B05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为 40,384,841.3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40,384,841.3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675,220.21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2023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已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3,520,566.01元(不含税),已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2,320,642.07元(含税价),2023年 7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3年 8月 9日完成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3年 7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金元证券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易实精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易实精密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四)《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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