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83130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尔化工”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05号文核准,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4,50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98元,合计募集资金137,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654,430.9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121,655,569.08元。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18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7,515,803.40元,其中:年产20万吨熔盐储能项目(一期)14,129,011.00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386,792.4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风险低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4]核字第90010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泰证券对迪尔化工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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