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301398):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敬志勇)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敬志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于 2023年 12月 18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后上任。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6次董事会和 4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上任后召开 1次董事会和 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3年度,因本人任期较短,上任后未召开相关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通过视频会议、微信、电话等途径及时获悉公司日常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各项信息的披露工作; 2.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审慎、公平、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开展的相关培训,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的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为公司提供意见和建议,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敬志勇 2024年 4月 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