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卓镁(30139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7:01:22 中财网
原标题:星源卓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年 5月 26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月24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4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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