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605368):蓝天燃气关于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1017 转债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股票收盘价格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9日期间已有 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蓝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已触发“蓝天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 使“蓝天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且在 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若 “蓝天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 以2024年10月10日(若为非交易日顺延)为首个交易日 重新计算,若“蓝天转债”再次触发提前赎回条款,公司将根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再次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630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8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0亿元。期 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5号文同意,公司87,00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9月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蓝天转债”,债券代码“111017”。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蓝天转债”自2024年 2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2月21 日至2029年8月14日止,转股价格为10.13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情形一: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130%); 情形二: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9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 收盘价不低于“蓝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蓝天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 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蓝 天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次不行使“蓝天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10月9日),若“蓝天转债”触发提前 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4年10月10日(非 交易日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蓝天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蓝天转债”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交易“蓝天转债”的 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交易“蓝天转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 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蓝天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蓝天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天燃气本次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蓝天燃气本次不提前赎回“蓝天转债”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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