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600195):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牧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 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岳虹女士、唐功 远先生、吴冬荀先生,其中岳虹女士、唐功远先生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岳虹女士 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 出席会议。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 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进行了重点审阅,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对财务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予以了重点关注,并会同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出具了书面审议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牧股份的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 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分别 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机构从事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出具的审计报表及审计结论,发表了书面审议意见,提交至董事会。 (二)聘请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 会等方式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就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和出具初步年审意见后的沟通事项提交了反馈意见。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发现问题以及管理建议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交换意见,并 向董事会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监督、协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 度内部审计检查报告。经认真评估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关于内控的完善与运行持续监督与指导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指导。通过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具有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和规范、业务流程、公司治理结构,能持续有效地防控风险,为公司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五)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4亿元,为向控股子公司融 资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2023年度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担保事项无异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中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独立、公正、客观的执 业准则,按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了职责,审阅财务报告等事项,并发表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的外部审计进行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务信息披露的质量,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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