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监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9:36:31 中财网
原标题:万顺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8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佩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证券与衍生品投资违规的情形。《关于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3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
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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