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4月8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事务所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 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大信从业人员 总数 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 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 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三、项目成员情况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合伙人:凡章 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师:孙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7月开始在大信从事审计工作,具 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曾为万顺新材、安妮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2010年3 月至今在大信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曾为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IPO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近三年担任了万顺新材、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复核质量控制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二)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2023年度,大信年度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23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调整。 五、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与会委员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