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9:36:33 中财网
原标题:万顺新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新材”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对万顺新材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2年12月26日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中基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为:铝期货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元20,000万元。

二、2023年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如下:

交易 类型获批的额度最高投入保证金金 额期末占用金额是否超过获 批额度
投入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5,000万元人民币 743.71万元人民币 467.37 万元
交易 类型获批的额度交易累计总额期末占用金额是否超过获 批额度
外汇交易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美 元 20,000万元美元 2,400.00万元美元 1,500.00 万元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2023年度,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顺新材 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扶林: 高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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