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30005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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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09日 19:36:3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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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万顺新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
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
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汕头
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顺新材”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对
万顺新材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万顺转 2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
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截至2020年 12月 17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9,0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000.00万元,与本次
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1,737.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262.5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5-00030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汕头
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9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截至 2022年 11月 30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977,27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8.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9,259.99万元,发行费用 3,246.3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013.6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5-00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1、2020年万顺转 2募集资金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882,625,500.00 |
减:直接投入年产 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 | 606,763,868.19 |
直接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 252,625,500.00 |
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928,675.06 |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 10,692,543.25 |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项目 | 金额(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560,136,487.39 |
减:直接投入年产 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箔项目 | 355,756,386.42 |
直接投入补充流动资金 | 注
360,136,487.39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00.00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137,750,000.00 |
加: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 11,640,055.31 |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68,133,668.89 |
注: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60,136,487.39元,实际补流转出金额为 358,457,234.57元,差额为扣除公司已支付给保荐机构的保荐承销费税金 1,679,252.8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履行情况良好,具体如下:
1、2020年万顺转 2募集资金
公司已与保荐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公园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濠江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 2020年万顺转 2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已与保荐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濠江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达濠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江苏中基
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江苏中基
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人、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濉溪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万顺转 2募集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 2020年万顺转 2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具体如下:
户名 | 银行 | 账号 | 注销账户日 |
汕头万顺新材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 | 391680100100056848 | 2023年 12月 12日 |
安徽中基电池
箔科技有限公
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公园支行 | 2003020529200117689 | 2023年 12月 21日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市濠江支行 | 44050165080100000762 | 2023年 12月 21日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分行 | 632555095 | 2023年 12月 22日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 | 391680100100057014 | 2023年 12月 22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濠江支行 | 683474023120 | 2023年 12月 21日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 | 银行 | 账号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汕头万顺新材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分行 | 391680100100106618 | 活期存款 | 155,331,343.2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汕头市分
行 | 44050165080100001028 | 活期存款 | 1,482,392.96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37908079 | 活期存款 | 51,419,960.5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濠江支行 | 667876631959 | 活期存款 | 51,825,434.87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汕头达濠
支行 | 2003021129200113605 | 活期存款 | 489,355.66 |
江苏中基新能
源科技集团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637961987 | 活期存款 | 9,738.20 |
安徽中基电池
箔科技有限公
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濉溪支行 | 1305019019200126603 | 活期存款 | 2,196,925.68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濉溪县支
行 | 12613001040024496 | 活期存款 | 33,575.3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淮北分行 | 187269808675 | 活期存款 | 5,344,942.34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68,133,668.89 | | |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
万顺转2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一:2020年万顺转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详见附表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报告、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万顺新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万顺新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万顺新材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一:2020年
万顺转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8,262.55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151.84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9,331.81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年产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
生产项目 | 否 | 63,000.00 | 注
1
60,676.39 | 7,758.97 | 60,676.39 | 100.00% | 2023-12-3 | -6,816.59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7,000.00 | 25,262.55 | 0.00 | 25,262.55 | 100% | - | 0.00 | 不适用 | 否 |
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 注
2
3,390.92 | 3,392.87 | 3,392.87 | 100.06%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0,000.00 | 89,329.86 | 11,151.84 | 89,331.81 | - | - | -6,816.5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0.00 | - | - |
合计 | - | 90,000.00 | 89,329.86 | 11,151.84 | 89,331.81 | - | - | -6,816.5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2023年 12月 3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 1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29,534.2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①2021年 1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②2021年 2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③2022年 1月 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④2022年 1月 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3年 12月 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3,909,170.1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尚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尾款及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 |
| 额等,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时,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账户。
节余原因如下:
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
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开支。
②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厂房装修方案及新增设备采购方案有所调整,公司充分结合现有
的设备配置与自身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和经验,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了优化,在保证原有设计方
案和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合理节省了部分开支。
③由于项目尚有部分合同尾款等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产生了部分节余,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
④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1:2023年 12月 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 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已结项,截至 2023年 12月 3日,7.2万吨高精度电子铝箔生产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606,763,868.19
元,故该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606,763,868.19元。
注 2:2023年 12月 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状态下,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3,909,170.1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尚需使用募
集资金支付尾款及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等,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时,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余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账户。
附表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6,013.65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575.64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589.29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年产 10万吨动力及储能电池
箔项目 | 否 | 120,000 | 120,000.00 | 35,575.64 | 35,575.64 | 29.65% | 2024-11-30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9,260 | 36,013.65 | 0.00 | 注
36, 013.65 | 100% | -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59,260 | 156,013.65 | 35,575.64 | 71,589.29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159,260 | 156,013.65 | 35,575.64 | 71,589.2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 2月 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2,764,014.7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5,072.8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①2022年 12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②2022年 12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③2023年 12月 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④2023年 12月 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
|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安徽中基电池箔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
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
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60,136,487.39元,实际补流转出金额为 358,457,234.57元,差额为扣除公司已支付给保荐机构的保荐承销费税金 1,679,252.82
元。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
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扶林: 高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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